(中央社記者賴言曦臺北25日電)港人李彬豪因在臺不法從事跟拍港青遭移民署驅逐出境。陸委會今天表示,除依照「港澳居民入臺許可辦法」規定廢止其居留許可外,他也已遭任職公司解僱,原在臺居留事由已消失。

一統徵信被控受李彬豪委託,跟監香港學運人士鍾翰林來臺行程,照片輾轉交由大公報等港媒刊登。

移民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港人李彬豪違反居留目的,在臺不法從事跟監拍攝港青參訪活動,其行為已違反港澳條例等規定,予以廢止居留許可,今天將他強制驅逐出境,並管制一定期間不得來臺。

大陸委員會隨後以書面形式應詢說明,依照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第28條,經許可在臺居留的港澳居民,若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活動,得撤銷或廢止其居留許可。

陸委會指出,本案經臺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李彬豪在臺從事與居留目的不符的情蒐工作,且已遭任職公司解僱,原在臺居留事由亦已消失,爰由主管機關內政部移民署依法查處,並於今天執行強製出境。

陸委會並再次強調,政府絕不容忍類此涉及侵害人身安全及隱私的不當行為,一旦發生,必定會追究相關責任,依法嚴懲到底。(編輯:沈朋達)10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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