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即合理,說的是符合物理,不是符合道德。但是中文翻譯這個明顯是可以曲解的。

比如男人強姦女人就是存在的,存在即合理。所以男人本來就應該那啥么?多荒謬啊。看怎麼理解唄。


看怎麼理解。

我個人來看,黑格爾這句話本身的意思應當被理解成「凡是存在的都是合乎萬物常理的」,即當組成某物體/現象的各個要素都達到了,這個物體/現象便會存在。也就是說,現存在世界上的事件或事物都可以找到解釋其存在的客觀原因和其發生的客觀規律。

而「合理」這個詞在漢語中還有另一層更為常用的含義叫做「合乎道理、事理」,而道理這個詞本身就很難把握。什麼是道理,客觀的規律是道理,人們在社會生活中約定俗成的東西和經驗有時候也是道理,這個東西本身就具備主觀色彩,收到道德、思想觀念和意識形態的約束,可以變換任意形狀。社會有社會的道理,罪犯有罪犯的道理,各行各業都有自己的道理,因此一些人覺得合理的東西另一些人 覺得便是不合理的。當這一層「理」的意義用在「存在即合理」中時,就說不清了。

綜上,就這句話原本的意義來說,是沒有問題的,而當「理」的概念被偷換了之後,便可以成為過失或違反社會公德之事的借口。從後一個意義上來說,是可以看作詭辯的。

PS:翻譯是一種跨文化交際,這裡沒有注意到中文中的這種用法,或許是譯者的失誤,也或許是在這句話引進的時候本無這種用法,後來派生了新的意義後引起了混亂,這個就留給有興趣的人查證了。


這問的也太模糊了吧。

第一是提問中的存在即合理,到底在什麼語境下使用。同一個名詞不同語境有不同意思,比如綠茶。如果是哲學上的原意,那我不覺得有啥像詭辯的…如果是不懂原意亂用的話,那這確實很扯淡。

第二個是,我其實真的蠻困惑這裡的詭辯是啥意思。是無理取鬧不講實話的意思還是啥…


存在即合理原意是指一個事物存在必然合乎理性,而非合乎我們所認可的道理。

例如N號房的出現,說明市場中存在某種陰暗扭曲的需求,它符合一定的現實邏輯,你可以理解為因果邏輯,有某種因,一系列影響,出現了這種果,這叫合乎理性,但合乎理性不能論證到符合道理,也就是這個果的本身存在是否合理,也就是不代表N號房的存在是符合我們所認可的道德亦或是法律規範。

因此,如果沒有分清楚合理合的是什麼理,自然就是濫用或者誤用名言的詭辯啦


沒有詭辯……是大多數人理解錯了 存在的是有道理的!或者說都是有原因的 不一定是合理的!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那還辯論個屁啊!


這是黑格爾說的,合理不等於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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