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帶孩子在樓下玩,東西在推車裡,人跟著孩子跑。11日晚上八點下去玩,把手機(6p)鑰匙塞到小包里,沒有推小車,把包包掛休閑椅子上,因為有朋友一起,想著她會幫忙看著,大概半個小時後發現包包不見了,被人拿走了。去掉監控,監控沒有紅外。我們在南邊,南面沒有監控,北邊的太遠,看不清,西邊看不到,東邊監控剛好看到,視頻閃,信號不好的樣子,後來調了一下,視頻黑乎乎的,工作人員說是出問題了,總之監控提供不了任何信息。這也是業主經常吐槽的。第二天報警,警察說屬於遺失,不立案。本來就放棄了,昨天突然想起來結婚買的金鐲子也在包里,有點崩潰了,不知道怎麼辦才好。我們屬於三四線小城,物業號稱百強,交著比肩省城的物業費,比其它小區高很多。出事了他們說監控都是這個水平,可是很多小區監控都比我們強。寶寶快兩歲了,整個暑假幾乎都是我一個人帶,老公是軍人,婆婆這邊一言難盡,讓人心涼。因為這些,身心疲憊,又出現這種事情,真心覺得撐不住了。借朋友賬號第一次提問,希望大家能給幫幫忙。先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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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這不是遺失,你可以找公安機關要求以盜竊立案,原因是:你所在的小區有正規的物業管理,不屬於公開的公共場所,所以你的財物遺落在小區範圍內,即便是脫離你的控制範圍,也沒有脫離物業的管理範圍,至少你的財物還屬於物業合法佔有,有人把你的財物拿走就侵犯了別人的合法佔有,達到數額仍然構成盜竊。如果公安機關不立案,你可以去上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或者申請同級檢察院啟動監督,如果都不受理,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我幫你解答下。

1、根據描述,雖然小車和包包離你和小孩有一定距離,但仍屬於你的控制範圍之內(停放在小區遊玩之處)。所以你這個屬於盜竊。警察認定遺失個人認為非常牽強。建議繼續找警察溝通要求立案。

2、至於是否能找物業索賠,主要取決於物業與業主之間的服務合同。如果根據合同,停放小車之處不應有監控盲區,或者視頻損壞後沒在約定的(合理)時間內及時維修,或者物業有其他違約情形,則可以找物業索賠(部分或全部)。

物業並不是侵權人,所以不承擔侵權責任。除非物業工作人員作的案。


應該和物業沒啥關係,你報案算了


物業給你看監控已經違規了哦,個人沒有權利去物業看監控的


沒用,報警


不能 換個話說 大街上有警察 有城管 有各種攝像頭 你丟了東西能找zf賠嗎


兩萬塊錢對警察來說案值太小,就算給你立案,找回的可能性也很小。基於現在的狀況,最好自己下功夫調查,才有可能挽回損失。

如果是同一小區的其它業主所為,那麼撿到包之後很有可能會拿回家。因此不要只查室外的監控,應該把事發兩小時內的所有監控全都翻一遍,看有沒有人拿著你的包經過。只要不是職業小偷,一般不會有躲攝像頭的意識。就算警察給你立案,也是這樣一點一點查監控。

這事不能拖,萬一時間長了監控被覆蓋了,就徹底沒戲了。接下來就得靠你自己了。


首先,為樓主的遭遇表示同情。

先來回復樓主的標題:不能。如果你能舉證證明你包包遺失(或被盜)與物業公司有直接關係,那就可以找物業公司賠償部分損失,否則肯定不能。你,一個擁有完全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那麼簡單的道理你不懂?重要財務,隨身攜帶,如果發生遺失盜搶時,誰加害於你,誰負責,現在你找不到責任人,你就找物業?什麼邏輯?要這麼說,管小偷的是警察,那你上警察局要賠償吧。

再來說說你的正文:按你的描述,你有朋友幫你看管,既然朋友「幫」你看管了,那就應當履行看管義務,包包掉了,是不是應當向朋友討要賠償呢?因為他(她)沒有履行好看管義務呀。回頭來說物業的問題,監控是設施設備,需要維護維修甚至更新換代,不可能永久隨時都是好的,壞了就修,修好繼續使用,如果壞了不修,那就是物業公司的毛病。再則,監控有沒有紅外,取決於小區建設時有沒有配備紅外攝像頭,小區是全體業主買的,包括所有設施設備,監控也不例外,打個不太恰當的比方,你花6萬買了一輛捷達車,你鄰居同一天花10萬也買了一輛捷達車,你總不能跑4S店質問,憑什麼他的捷達有天窗,我的沒有?憑什麼他的捷達車是自動檔我的是手動檔?所以說,小區配套設備與物業沒有直接關係,物業公司只負責對現有設備進行維護,不改造和更新。改造更新得全體業主同意且出資(維修資金)才行的。

最後送樓主一句話:監控是輔助工具,只能起到威攝作用,與其事後查監控,還不如事前做好防範,防火防盜防熊孩子,從我做起,人人有責。


也許……可以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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