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規定:造成不動產或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請求修理、重做、更換或者恢復原狀。權利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害,也可以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110會告訴你去起訴。

110隻能在侵害發生時候行使權力,人家只要沒不關水龍頭繼續往你家放水110就管不了。

我不信110沒告訴你讓你去起訴。

自己權利自己爭取,沒人會會主動送你。

指望躺地上別人主動把權利送過來的,建議回家找媽。


拍照,去法院起訴,我估計警察也告訴你了,但你不想聽警察的。


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的?還是億萬分之一的?只要是鄰居給你造成的損失,他必須賠償並道歉!起訴,明白人寫狀紙!你打的110沒錯,至少讓官方方面也知道,大膽的起訴。


1,拍照,攝像,記錄損失情況。

2,錄音錄像,記錄對方知情且拒絕賠償的事實。

3,找一能開發票的正規裝修公司。確定重新裝修的費用並委託他們裝修,跟裝修公司說好這些費用必須有明細單,發票。簽合同。

4,裝修期間可去旅館租住,七天如家之類均可,四星五星的就算了。租住時長可以裝修公司施工時間為準。或租住不超過受損住宅等級的出租房,簽合同,留收據或發票。

5,期間如有因裝修發生的交通費,保留計程車收據,最好再記錄一下:x月x日因xxxx從x地至x地。

6,如家人因此事感到心裡不舒服或者抑鬱,去縣級以上人民醫院心理科問診,保留病歷、發票,記得讓主治醫師開診斷證明。

6,裝修完成後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賠償上述全部損失。


上知乎提問啊,所有問題一上知乎就會自行消失,絕對讓你滿意


走法院啊,警察又沒有權利讓對方賠償給你。

其實我一直搞不明白民事侵權案里,人們一直都是找警察,先找警察其實沒問題,有問題的是想讓警察解決問題,警察哪有權利管這個,頂多就是一個調查取證,給你固定證據用的。


應該是賠償多少的問題,哪有不賠償的。


起訴費真不貴,訴狀花點心思自己寫。就是費點功夫而已。立案後很快就能開庭。然後他敗訴,然後賠你成本錢和損壞期間造成的損失和訴訟費。抽點時間弄弄吧。


額,簡單說下

損失大不大,如果大幾千,或者上萬的損失,對方不給你也沒辦法,起訴最好最簡單!

如果幾千塊錢的損失,找找電視台居委會,協調下能給點算點。畢竟走訴訟需要的費用,時間,少則半年,多則1,2年。


打110是沒用的,不是刑事案件他們管不了

諮詢律師了上法院打官司吧,這事法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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