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时报》报道,上周六,一架搭载有360名乘客的大韩航空航班预计从香港飞往首尔。机上4名中国粉丝在起飞前突然要求下飞机,导致机上360名乘客被迫重新安检,航班严重延误。

登机前所有人员不是都已经安检完毕么 有人要离开为什么要全员重新安检呢?二次安检的流程有不一样吗?

补充:这个措施当然是考虑到安全因素 然而我的问题是 既然这个决定是基于对之前安检不信任的前提下 仅仅重新安检当前航班的乘客是不严谨的 疑似嫌疑人可能在登机前就把爆炸物转移到其他航班乘客的行李里 或者有别的乘客可以利用同样的漏洞携带危险品进入安检区 更有极端的情况是协同作案自杀袭击。综上所述个人觉得重新安检当前航班的作用几乎为零


泻药。

过去曾经发生过起飞机被炸弹炸毁,或炸弹爆炸导致紧急事态(最后安全落地)的事故,而且无一例外的,是有某些乘客(可能是恐怖分子)将携有炸弹的行李登记,而自己没有上机。泛美103号班机、印度航空182号班机,还有菲律宾航空434号班机,都是为人熟悉的事例。

因此,现在的航空公司都要求所有乘客与他们的行李都已上机。如果有乘客未登机,而其寄舱(或者说托运)行李已在飞机,那就需要将未登机乘客的行李取出才可以继续行程。

至于有乘客未起飞前下机,基本上都要遵循「寄舱行李一同下机」的做法。在必要的情况,为了避免有任何人「夹带」可疑物品,全机人员连同行李也需要重新检查,以策安全。


旅客二次安检只是其一,主要防止遗留物,安全部门登机做清舱检查

如果按照你补充的那些话的意思,是在否认安检的可靠性的这个大前提,那么就没有探讨下去的意义了


简而言之,为了航班安全,防止有人因此在飞机上留下、隐匿爆炸物或者其他威胁安全的物品。如果有乘客在起飞前声明终断行程,为最大限度保证飞行安全,需要执行清舱程序。

在清舱过程中,旅客要携带所有随身行李再次安检,安检流程和标准与此前一致。与此同时,空乘还要在客舱上搜寻,确保没有落下终止行程乘客的行李或者其他异常物品,并通知地勤将上述乘客的托运行李从货仓悉数取出。清舱完成后,如果一切正常,再次安排旅客登机起飞,终断行程的旅客如非紧急原因,也要在该航班安全抵达目的地后才能够离开始发机场。


考虑下面这种场景:

某旅客通过技术方法,将炸弹拆解,安检无法识别。通过安检后,将炸弹零件组装。登机后,将炸弹夹放在其他旅客行李中或飞机某隐蔽处,随后申请终止行程立即下机。

此时,炸弹已经不再是一个个零部件,所以可以在二次旅客安检、客舱清舱时被找到。


如果有人把爆炸物放飞机上 然后自己下飞机了呢


谁知道这个下去的乘客有没有把危险物品留在飞机上?如果查下来这个乘客有托运行李在行李舱的,还要把行李再拉出来重新过安检。


要确保下机旅客在客舱内无遗留物品


安检不能检查出100%的违禁品。

我多次见人带过火柴、小刀等违禁品上飞机,因此直观上就可以感觉到机场安检的检出率是不太高的,无论是技术手段还是人工检查肯定都有漏检可能。假设机场在二级安检也就是现在中国最常见的安检等级下,检出率是95%,那么二次检查,检出率就是99.75%,可见二次检查把漏检率降低了20倍。

假如一次安检检出率是99%,二次安检检出率就是99.99%,把漏检率降低了100倍。单次安检检出率越高,二次安检漏过违禁品的可能性就越低。

在有指征指向违禁品上机的情况下,安排二次安检把检出率提高几百几千倍,可以说很保险了。当然会花费很多时间,安检检出率越高花费的时间就越多。

这不是简单的概率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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