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图/记者纪佳妘摄)

▲国人以复委托投资的有价证券,向券商融通资金再投资海外,预估年底前上路。(图/记者纪佳妘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金管会今(27)日针对券商公会提出3大建议案进行回应,首先是外资可用海外有价证券或外币,向券商担保借新台币再投资,拟将放行;再者是开放分帐户50%的资金,做为证券商融资的来源,已回函给公会再「缓议」;最后是国人以复委托投资的有价证券,向券商融通资金再投资海外,最快今年底开放。

针对外资以持有外国有价证券或外币作为担保,向证券商融通新台币一案,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蔡丽玲表示,券商公会在今年7月份来函,初步还在审酌中,原则上公会所提的配套须更周延的考量,包括有价证券的范围太广、融通成数高却没相关风险机制、融资保证金追缴、违约处理机制等,这部分会请公会进一步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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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放宽分户帐50%资金,做证券商融资来源,蔡丽玲指出,考虑到客户款项运用拿来提供券商,做有价证券融资,这部分不太符合证交法六十条第一项第五款的立法意旨,且考虑到把钱做融资,因交割款客户分帐户资金是客户,做有价证券的交易使用,万一客户有大笔投资时,会有资金流动性和风险控管的问题,因为融资后,客户若有信用风险产生的时候,对风控有所疑虑,因此该案「缓议」。

第三,国人用海外有价证券做担保,办理外币借款,蔡丽玲则说,经洽询央行意见后原则上同意,也有请公会研议配套措施,到目前为止,公会仍在研拟配套措施,预估年底前可上路。

根据证券商公会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证券商受托买卖外国有价证券的库存部位,金额为新台币3,144.72亿元(以市价计);截至去年同期,库存部位金额为新台币3,105.02亿元(以市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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