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5 12:20

〔记者钟丽华/台北报导〕监察院财政及经济委员会今日上午通过「劳动条件检查员工作权益保障」案的调查报告。监委王美玉表示,理应替劳工捍卫劳动权益的劳检员,不仅工时长,甚至过劳,以检查频率较高的台南市为例,曾有劳检员单月加班时数超过70小时,监院力促劳动部检讨改善。

据监察院调查,部分劳检员单月加班时数超过50小时,且超过各机关加班费支给要点规定20小时上限的情形甚为普遍,而超过20小时的加班时数不发给加班费,也未补休,既难作为企业表率,更难让雇主信服。

王美玉表示,劳检涉及高度专业知识及裁罚判断,需丰富经验及优良心理素质,有赖长期培养,但目前却多是聘用人员。除台北市编制8人、新北市4人外,现职人员有302名为聘用人员。104年至107年3月31日止,各地方政府进用439名聘用劳检员,其中140名离职后未再任劳检业务,占31.89%。

王美玉指出,国内各县市劳检涵盖率小于10%,多数县市未达成每名劳检员每年完成200场次检查的目标,整体劳检率仍偏低。劳动部应协助各县市政府补实人力,以改善劳检员的工作条件,并督促各地方政府劳政机关对于劳检员的加班时数报准专案加班,以保障其等工作权益。

  • 监察院财政及经济委员会今日上午通过「劳动条件检查员工作权益保障」案的调查报告。监委王美玉表示,理应替劳工捍卫劳动权益的劳检员,不仅工时长,甚至过劳,以检查频率较高的台南市为例,曾有劳检员单月加班时数超过70小时,监院力促劳动部检讨改善。(资料照)

    监察院财政及经济委员会今日上午通过「劳动条件检查员工作权益保障」案的调查报告。监委王美玉表示,理应替劳工捍卫劳动权益的劳检员,不仅工时长,甚至过劳,以检查频率较高的台南市为例,曾有劳检员单月加班时数超过70小时,监院力促劳动部检讨改善。(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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