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大秦帝國》裡面介紹了商鞅關於論法的一段經典對白。法的目的和本質都在於維護一個社會的秩序,維護社會和國家的穩定。

為什麼秦國以前的《法》也很多,但是卻沒能像秦法一樣影響中國後世萬代呢?

首先我們要知道,春秋戰國之前,屬於歷史上的奴隸制社會時期。那個時期,法治追求的目標僅僅是維護奴隸主的利益而已,那個時代的生產力水平也是相當的有限。所以沒能開創出一部符合後代的政治法律體系。

為什麼說秦法能夠影響這麼大呢。

戰國紛紜,各國力求變法。但是都是仍在原有的基礎上針對某一個方面的缺陷進行修改和完善。並沒有涉及到真正的本質問題和全面的改革。這一點,商鞅在秦國做到了。

從商鞅變法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變法循序漸進,慢慢的深入,不論是廣度還是深度都有非常準確的定位和相應的對策。

還有一點是,秦國的法治雖好,這和歷代秦國國君的堅持有很大的關係。「法制不移,代有明君」這兩點秦國都做的很好,所以纔有後來的始皇帝一統天下,開創了中國的經濟政治文化體系總體的大格局。

但是為什麼秦法的影響能夠到今天。我們換一個角度來說,其實今天我們所運用的體系和秦法開創的體繫有很深的淵源聯繫。可以說就是秦法體系的進化與完善,使得符合我們當今的時代罷了。

如果一個後來成長起來的額東西裡面本來就有很深的歷史印記,這樣一來,秦法對今天影響巨大也不足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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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法影響後世的很多方面,秦法主要是商鞅變法,以及在後商鞅時代的改良,商鞅變法使涉及了行政制度,農業制度,經濟制度,軍事,法律,文化,甚至民俗等方面都有具體涉及,通過這些改革使秦國的經濟軍事實力大為加強,改變了積貧積弱的局面,成為了強大的秦國,之後纔有了秦朝。

我覺得秦法對後世影響大的,主要有以下2個大方面。

1.郡縣制,也是我認為最重要的政治制度,以縣為地方 行政單位,廢除分封制,縣設縣令以主縣政,設縣丞以輔佐縣令,設縣尉以掌管軍事。縣下轄若干都、鄉、邑、聚。通過縣的設置,把領主對領邑內的政治特權收歸中央。加強了中央集權,削弱了豪門貴族在地方的權力。 這一制度也為今沿用。

2.大致包括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統一度量衡,這些文化經濟方面的統一,才造就了以後兩千年的封建文明,有了燦爛的秦漢文明,纔有了兩千年的封建大一統,成為了以後歷朝歷代君王所追求的終極目標。試想如果沒有統一的文字,中國這麼大的土地各地區各民族的人如何才能交流,如何才能融合,保證了文化上的統一,還有經濟上度量衡等的不一致,也很不利於經濟大範圍的發展。所以,通俗上講,到現在也一樣,無論是湖南人,廣東人,還是新疆人,你說的話我聽不懂,可是寫字都能看懂,都能交流,很方便,形成了多民族而又統一的中華文化,56個民族形成了中華民族,才會有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誠然這些秦法在某種程度上損失了某種文化多樣性,但這樣纔有了主旋律大一統下的各民族各地區文化的多樣性。

個人淺薄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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