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登記法 營利登記與免開發票的問題

目前與朋友有意願合租一間小廠房,是為了平時興趣賺點零用錢的工廠,有人學了七年機車的朋友要在那邊修車,本人是想在那邊練習放音樂(DJ)順便當成網拍的工作室,有交易行為,但是扣掉房租後,能肯定是賠錢的....那這樣是否還要申請營利證明呢?另外免開發票的資格與要開立發票的資格是什麼?要收據是不是也需要先申請過免開立發票才能開收據呢?不想因為一時的做身體健康的興趣,被檢舉逃漏稅等等有的沒有的....簡單說是想開一間綜合式的工作室...三五好友無聊打屁的地方 ,營業額加總起來一定不會超過2萬...扣掉房租可能會變成負的


一、依商業登記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五款之規定,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得免登記,目前營業稅起徵點是8萬元,若您不想辦理登記,一定要保留相關資料,舉證每月營業額未達8萬才沒辦理登記。

二、要使用收據須辦理營業登記,每月營業額超過8萬未達20萬依法可使用收據。

(得免登記之商業)第五條 下列各款小規模商業,得免依本法申請登記:

一、攤販。

二、家庭農、林、漁、牧業者。

三、家庭手工業者。

四、民宿經營者。

五、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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