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登记法 营利登记与免开发票的问题

目前与朋友有意愿合租一间小厂房,是为了平时兴趣赚点零用钱的工厂,有人学了七年机车的朋友要在那边修车,本人是想在那边练习放音乐(DJ)顺便当成网拍的工作室,有交易行为,但是扣掉房租后,能肯定是赔钱的....那这样是否还要申请营利证明呢?另外免开发票的资格与要开立发票的资格是什么?要收据是不是也需要先申请过免开立发票才能开收据呢?不想因为一时的做身体健康的兴趣,被检举逃漏税等等有的没有的....简单说是想开一间综合式的工作室...三五好友无聊打屁的地方 ,营业额加总起来一定不会超过2万...扣掉房租可能会变成负的


一、依商业登记法第五条第二项第五款之规定,每月销售额未达营业税起征点者得免登记,目前营业税起征点是8万元,若您不想办理登记,一定要保留相关资料,举证每月营业额未达8万才没办理登记。

二、要使用收据须办理营业登记,每月营业额超过8万未达20万依法可使用收据。

(得免登记之商业)第五条 下列各款小规模商业,得免依本法申请登记:

一、摊贩。

二、家庭农、林、渔、牧业者。

三、家庭手工业者。

四、民宿经营者。

五、每月销售额未达营业税起征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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