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相關會議上,房地產稅又被重新提出來進行討論,隨之而來的是網絡上鋪天蓋地的相關預測分析的文章。

  對於普通剛需購房者而言,都盼望可以早點實行,更好的控制房價。不過,房地產稅真的可以影響到房價嗎?

  NO.1〡壹

  先來看看,房地產稅立法的爭議們

  雖然房地產稅是在近幾年成爲超級話題的,其實早在1949年,《全國稅政實施要則》(1950年)將房地產稅列爲開徵的14個稅種之一。

  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到對自住房進行徵稅,而關於房地產稅的話題可以說是在2010年成爲全國性話題。

  在2011年1月,房地產稅在上海和重慶先後試點,有了開局,但總體形勢不溫不火,試點兩個城市也僅是這兩個城市。

  從財政部、住建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稅務局到國務院,在不少會議上都會出現“房地產稅”的字眼,從研究房地產稅試點、到擴大房地產稅試點、房地產稅改革到不動產登記,再到2房地產稅立法是不是要提速。

  可以說在這9年裏,關於房地產稅我們討論了太多,分歧不小,爭議不少。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曾表示,房地產稅處在研究起草階段,意見分歧不小。

  在這次博鰲亞洲論壇2019年年會上,專家們也是針對房地產稅在隔空激辯。

  徵與不徵,能不能調節房價,究竟咋徵這是房地產稅的幾個爭議。

  NO.2〡貳

  徵與不徵 何時徵?

  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吳曉求表示,根據自己的研究,真的得不出來在中國開房地產稅的邏輯和理由,他認爲徵收房地產稅需要理清一個邏輯關係,房子值錢,並不是因爲房子本身,主要是因爲土地值錢,但是土地不是我的,怎麼要對我徵稅呢?

  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賈康表示,從理論和實踐角度來說,徵收房地產稅不存在法理障礙。

  從國際經驗來看,房地產稅可成爲政府的穩定財政收入來源,同時需要匹配中國再分配機制的優化,以及培育中國從地方開始的公民公共事務參與意識和民主化機制,這是一個非常綜合的機制。

  中銀國際研究公司董事曹遠征表示,不論房價高還是低,房地產稅都應該出臺。對目前的中國人來說,最大的財產可能就是房子,政府需要在財富代際更替中間做一個制度安排或者相關法律來調節,以保證公平,這是房地產稅的出發點。

  不要從房地產的角度去討論房地產稅,否則房地產稅就被房地產價格綁架了。難道房地產價格跌了要降房地產稅,房地產價格漲了又要徵房地產稅?

  在中國,土地確實是國有,徵收的房地產稅在某種程度上是持有稅。不能從狹義的概念去理解房地產稅,應該從財產稅的角度討論和理解房地產稅。

  聯辦財經研究院專家、國家稅務總局前副局長許善達表示,只要有“不穩的情況”在,房地產稅就不會出臺。

  萬博新經濟研究院院長滕泰表示,房地產稅推廣要謹慎。在中國經歷了20年的房地產上漲之後,泡沫不斷擴大,任何針對房地產市場的政策都必須謹慎。

  英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曉表示,在開徵房地產稅之前,政府首先要明確開徵房地產稅的目的是簡單地控制房價,還是將其與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結合起來。

  因此,在開徵房地產稅之前,要考慮清楚,不要急於開徵房地產稅。

  NO.3〡叄

  究竟咋徵

  加入房地產稅法如果對第一套房免徵房地產稅,可能會激發普遍的“離婚潮”;房地產稅法很有可能按照人均多少平米做扣除以後再徵稅。

  建議單親家庭第二套房開徵,雙親家庭第三套房開徵。

  金融研究所高級研究員楊芹芹認爲房地產稅將根據房屋估價的價值徵收,即市場交易的價值,並有一定的免稅範圍。

  目前,對家庭(戶)以外的地區,以家庭爲單位,以人民爲整體的標準徵收房地產稅,是一種比較可行、比較合理的方式。

  城市之間應該是不同的。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爲,按地區徵稅可能是一個單一的城市政策。”這是不可能效仿的。如果第一套是別墅呢?”這稅率方面,目前商業房地產實行。30%的免稅額按1.2%計算,相當於每年0.8%左右。

  引用經濟學家馬光遠的說法:關於房地產稅的爭議不是已經終結,而是剛剛開始。

  律師觀點:

  針對三大爭議,房報君也採訪了吉林常春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長春消協律師團團長鍾鑫。

  “房地產稅屬於重複收費”,鐘律師認爲,目前長春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房屋都沒有產權證,這類房源怎麼徵稅?房地產稅起不到調節房價的作用。

  你對房地產稅怎麼看?你認爲應該實施麼?留言區說說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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