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轉讓(買賣)未必不可。宅基地是利用村民集體土地進行個人住宅建設性質的土地,其使用權歸村民家庭,所有權歸村民集體,因此宅基地並不能像商品一樣自由買賣。影響宅基地買賣的主要因素有兩個:一是買賣雙方的戶籍關係,二是不違背“一戶一宅”的基本原則。

  在這裏必須要提醒大家,農村宅基地可不是商品房,是不能夠自由買賣的。宅基地是免費提供給農民蓋房的福利性土地,是非常珍貴的,而且也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是農民的私有財產,所以是不能夠買賣的。這也導致現在的農民想賣掉宅基地,也是不能夠隨便賣的,而其它人想買,也並非是易事。當然不能自由買賣,並不是說不能夠轉讓,在同一集體內的農民其實是可以轉讓的。

  現實情況是不少農民因舉家遷入城市後,因而將農村閒置的宅基地進行了買賣或轉讓。買入的宅基地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因爲宅基地所有權歸國家,由村集體進用管理,即便是戶口遷入城市的子女也不能繼承父母在農村的宅基地,老人過世之後,宅基地上的房屋子女可以繼承,但不允許加固及維修,至倒塌後則由村集體收回。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