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转让(买卖)未必不可。宅基地是利用村民集体土地进行个人住宅建设性质的土地,其使用权归村民家庭,所有权归村民集体,因此宅基地并不能像商品一样自由买卖。影响宅基地买卖的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买卖双方的户籍关系,二是不违背“一户一宅”的基本原则。

  在这里必须要提醒大家,农村宅基地可不是商品房,是不能够自由买卖的。宅基地是免费提供给农民盖房的福利性土地,是非常珍贵的,而且也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是农民的私有财产,所以是不能够买卖的。这也导致现在的农民想卖掉宅基地,也是不能够随便卖的,而其它人想买,也并非是易事。当然不能自由买卖,并不是说不能够转让,在同一集体内的农民其实是可以转让的。

  现实情况是不少农民因举家迁入城市后,因而将农村闲置的宅基地进行了买卖或转让。买入的宅基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宅基地所有权归国家,由村集体进用管理,即便是户口迁入城市的子女也不能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老人过世之后,宅基地上的房屋子女可以继承,但不允许加固及维修,至倒塌后则由村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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