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養老險單位繳費降至16%。同時,按照國務院常務會發布的《降費綜合改革方案》,社保繳費基數下調到城鎮崗平工資與城鎮私營企業單位平均工資二者加權平均數。

  面對基本養老保險的大幅度降低費率和費基,那麼,在這樣“雙降”的前提下,養老保險財務的可持續性會是怎樣的狀況?養老保險制度將會面臨哪些風險?

  就此,4月10日,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發佈了《中國養老金精算報告2019-2050》(下稱“《精算報告》”),這是其推出的第二部養老金精算報告。

  “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中長期內面臨着財務不可持續的挑戰。在社保降費的改革任務衝擊下,這個矛盾將顯得愈加突出。”4月1日,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在《中國養老金精算報告2019-2050》中發表觀點說,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需要標本兼治,從制度根源和參數改革等方面,出臺綜合性設計方案,提升養老保險制度的財務可持續性。

  赤字將不斷擴大

  根據鄭秉文介紹,在《中國養老金精算報告2019-2050》中測算了三個場景:中方案是按照中央規定16%,高方案是18%,低方案是14%。鄭秉文認爲14%的水平可以在某種程度上代表着“雙降”以後的參考和參照系。

  據記者瞭解,本報告對全國企業繳費率由19%降至16%以後的財務可持續性進行了預測,並假定個別省份從2022年開始每年提高0.5個百分點,最終統一到16%。同時,爲了與基準方案進行對比,本報告給出了三種情景分析:一是企業繳費率由目前大多數省份的19%降至18%,而低於18%的個別省份從2022年開始每年提高1個百分點,最終統一到18%;二是企業繳費率由目前大多數省份的19%降至14%,而個別省份的繳費率仍然保持現有的14%不變;三是全國企業繳費率由目前大多數省份的19%一步到位降至16%,而低於16%的個別省份從2022年開始每年提高0.5個百分點,最終統一到16%,

  與此同時,增加了延遲退休的情景,即從2022年開始,女性工人退休年齡先每三年提高一歲,由目前的50歲提高到55歲後,然後男性和女性職工開始按照每三年一歲同步提高退休年齡,最終過渡到男性65歲和女性60歲的退休年齡。因此,本報告的全國精算結果部分將包括一個基準方案和三個情景分析,而分省精算結果部分只提供基準方案下的預測結果。

  那麼,在這樣的預測背景下,《精算報告》分析出,2019-2050年全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當期結餘在勉強維持幾年的正數後便開始加速跳水,赤字規模越來越大。

  具體來看,2019年當期結餘總額爲1062.9億元,短暫地增長到2022年,然後從2023年便開始下降,到2028年當期結餘首次出現負數-1181.3億元,最終到2050年當期結餘墜落到-11.28萬億元。其實,上述的當期結餘是在“大口徑”(包括財政補助)情況下測算得到的。如果不考慮財政補助,即在“小口徑”情況下,當期結餘在2019年就已經是負值,而且下降的更快,到2050年爲-16.73萬億元。可見,雖然財政補助爲縮小當期收入缺口貢獻巨大(2050年貢獻了32.6%),但仍難以扭轉當期結餘的趨勢性變化。

  除此之外,在“大口徑”下,2019年全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爲4.26萬億元,此後持續增長,到2027年達到峯值6.99萬億元,然後開始迅速下降,到2035年耗盡累計結餘。

  綜合方案保障可持續性

  很明顯,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中長期內面臨着財務不可持續的挑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需要標本兼治,從制度根源和參數改革等方面,出臺綜合性設計方案,提升養老保險制度的財務可持續性。

  就此,鄭秉文建議,首先,以降費爲契機,擴大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其次,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另外,加強各項參數的合理設計和密切配合。

  “當前,社保增收的內在動力來自制度的激勵性。一方面可以通過降低繳費門檻,將當前未參保的中小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納入進來,擴大覆蓋面;另一方面鼓勵參保者多繳多得,坐實費基。”鄭秉文表示,雖然稅務部門徵費的“外部壓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制度的增收問題,但參保者逃費動機和“基數之痛”(指參保者在縮小繳費基數上發生的諸多道德風險)等都沒有從根本上改變。

  在鄭秉文看來,解決這些問題的一個“治本”的辦法就是擴大個人賬戶比例,強化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這是一個制度提高收入和人們主動多繳費的內生機制。

  除此之外,應儘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同時,進行結構性的制度改革。

  具體思路有二:一是改造現行“統賬結合”模式,實行國民年金+個人名義賬戶式的“新統賬結合”制度,既可以消除統籌障礙,也可以增強制度的繳費激勵性和財務可持續性。二是維持“統賬結合”制度不變,改革養老金待遇計發規則,建立收入關聯型養老金。

  除了結構性的制度改革之外,養老保險制度的財務精算平衡還有賴於各項參數的合理設計和密切配合。

  鄭秉文明確指出,當前基本養老保險運行參數還存在着諸多不合理之處,例如退休年齡低、繳費年限少、待遇指數化機制尚未建立以及缺乏財務動態調整機制等,應儘快出臺相應的改革方案加以改進。具體來說,一是儘快出臺延遲退休年齡的方案;二是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建立外匯型主權養老基金;三是完善精算制度,引入財務動態調整機制。

  責任編輯:徐芸茜 主編:陳巖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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