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再发生一次药物过敏,如何自保?

 

  如果我再次发生药物过敏我会发现我是药物过敏吗?过年期间不小心被机车小小小撞到(我都没跌倒,只是直接撞上膝盖,膝盖瘀血而已),当天不会痛,但过了一两天双脚开始超酸痛(以为天气要变天,才酸痛老人是吧XD),且痛到睡著后,还痛醒忍了一天,最后决定去附近骨科诊所看一下确保安心。

16128.jpg

 

  我有告知医师我是SJS的病人,而医生听到后也能喊出SJS全名(stevens-johnson syndrome),医生开的药物也都是过去我服用过的(其实服用过的药物还是有可能再发生,所以不代表是安全的,但起码会比较安心,毕竟吃过了)。

 

  吃完饭后,吃了药,也不知是冬天天气干,还是怎样,皮肤开始痒,肚子也开始怪怪的= =看了一下药袋,但这颗药(clofen,它的成份为DICLOFENAC POTASSIUM,主要是消炎用)上面有说『若发生肠胃不适,或有过敏现象,立即停药并就医』,而其他颗药并没有写,换言之这颗药可能算是危险名单;所以我便上网查询这颗药(现在在打这篇文时,又上网查了一下资料,发现在使用禁忌上,有气喘= =”还好我还活著能打这篇)。居然被我发现这颗药真的是在药害救济名单上前十名的药之一!!!重点是我已经吞下肚了(居然有个好友叫我吐出来啦~~~趁机偷骂她一下XD),也谢谢关心我的家人及朋友

 

  而疑似曾导致我严重药物过敏的乐命达排名第八,而这次我服用的为第五(这样的晋级不是件好事,哈哈)。医生说我对癫痫药过敏,所以这颗药应该是没关系的,平常感冒我也会吃药,但服用的都没有在药害名单上啊~~~这还是我第一次搏命= =”虽然爸爸说对A过敏,不代表也会对B过敏;可是就是会怕...

16130.jpg

 

  吃了两天(医生开三天的量),这两天每吃一次,就会充满著不安,也开始注意这几天身体的变化皮肤痒,是干吧?眼睛多少肿肿的,没睡好吧?舌头上有一颗小小的血泡,是不小心咬到吧(但我没印象)?嘴角破,是火气大跟生理期快来的关系吧?但庆幸的是我没有喉咙痛跟发烧!!!若真的喉咙痛跟发烧,是因为天气多变而感冒吧?我还因此再次去看一次当初的发病纪录(现在真的觉得我那篇过敏经过好棒,起码我能从那篇文章上,得知自己过敏的时间点,而帮助了自己;很多事就是这样,帮助了别人,冥冥之中就是帮自己。)

 

  若我真的又再次过敏,我真的会马上去医院吗?还是我会因为以上那些原因,认为我不是药物过敏?即使曾经有过发病的经验,若再来一次,我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吗? 可以的。

 

  虽然我有过经验,也认为很难做出正确判断,更何况是一般民众要避免药物过敏,就多注意服完药后,身体的变化,以及掌握药物过敏常见前兆症状:

「疹」--皮肤红疹、搔痒或水泡;

「破」--口腔溃疡;

「痛」--喉咙痛;

「红」--眼睛不适(红肿、灼热)

「肿」--眼睛、嘴唇肿;

「烧」--发烧。

(资料来源:http://www.tdrf.org.tw/ch/02_affair/aff_01_main.asp?bull_id=5970

上这些症状可能在服药后数日内发生,也可能二至三个月才出现。

 

  在服药期间,若出现以上一、两个症状时,而去求诊,一定要告知医生在这短期间内有服用过什么药物,不然很容易被误诊,而把治疗方向给搞错。

 

  不过现在很方便,有一种系统叫作『健保云端药历』,健保署于1027月结合云端科技技术,建置以病人为中心的「健保云端药历系统」。是整合近三个月个人的用药纪录,看医生的时候,医生跟药剂师可以共同查阅,可以减少重复用药,也可以达到珍惜健保资源,跟药品交互作用等情形发生,也能询问病人用药后的反应,来达到提升用药品质及安全。

未命名.png

 

而云端药历的内容如下:

未命名2.png

(图片来源:http://www.nhi.gov.tw/Resource/Registration/4367_2%E7%B0%A1%E5%A0%B1%28%E9%9B%B2%E7%AB%AF%E8%97%A5%E6%AD%B7%29.pdf

 

结论:

医师想了解病人用药->云端药历

民众想知到自己的用药->健康存折

健康存折,大家可以利用自然人凭证或健保卡登入查询最近的医疗资讯

 

  最后最后,我应该不是药物过敏吧~~~~~哈哈,研究了一堆资料,也懂了许多,更加能保护自己。(可是安全期还没过啊~~~)。

  如果说活著是为了来承受这些病痛的,那我会活出生命也能很精彩。

 

  祝大家平安,健康、快乐。

16137.jpg

  (果然很自恋还不忘放上自拍照= =”这刚可是最近的唷~

 

  参考资料(引用):(这篇文章用了一些网路上的图,若有侵权请来信http://www.nhi.gov.tw/Search_result.aspx?q=%E9%9B%B2%E7%AB%AF

 

http://www.tdrf.org.tw/ch/02_affair/aff_01_main.asp?bull_id=5970

 

http://www.nhi.gov.tw/Resource/Registration/4367_2%E7%B0%A1%E5%A0%B1%28%E9%9B%B2%E7%AB%AF%E8%97%A5%E6%AD%B7%29.pdf

 

图文,不好请见谅。(2016.02.16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