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四條行車線,算上應急車道五車道,我在最左側道路行駛,無並行,無超速,無壓線,快車道前後無車,車流量稀疏,我朋友說我這樣開車是不對,說最左側車道是超車道,說不允許在超車道行駛。

感覺委屈,想問問各位,有這種說法麼?請大家指點迷津


雖然現在沒有超車道的說法,但是考慮到超車都是左側超車,你佔著最左邊車道,讓人怎麼超車呢?而且如果長期佔用快道,速度快還好說,速度慢的話,很容易因為與旁車並排同速行駛造成後面擁堵甚至妨礙後車正常駕駛,這就是所謂的慢車佔快道,不管多少條車道,只要有慢車佔快道,都堵,車道越少堵得越厲害。所以,你這樣或許不違規,但會招人恨,建議以後儘可能讓出超車道,在需要超車的時候快速借道,與旁車拉開距離後,變回行車道


你朋友的說法,以前是正確的,現在是錯誤的。

「超車道」的說法最早是《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中提及的,但這條法律已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頒布後被廢止,取消了「超車道、行車道」的說法,只是對各條車道的行駛速度作了規定。

高速公路上各個車道的限速是不同的,只要在限速範圍內(注意高速上是有最低限速的),可以在一條車道上一直行駛。


如果不是雙車道,不建議長時間佔用左側車道。

三車道以上的,盡量走中間車道。

在最左側車道最大的隱患是,如果遇到比較大的向左彎道時,完全看不到前面路況,尤其是山區高速,彎道多,有安全隱患。


盆友!其實除了應急車道不能開以外,其他車道頂著限速開就沒問題。開車磨嘰容易出事!


你朋友這樣是有問題的,問題有兩個。

1、只要你沒在最內側車道比後車慢,不低於當前車道最低限速,就沒事。不違反交通法也不影響別人,愛怎麼開怎麼開。

2、對待這種副駕駛指揮員我一般都脫襪子把他嘴堵上。(當然是在腦中YY)坐你的車,不涉及緊急的安全問題的情況下別人原則上沒權利指揮。即使他有「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員證」,在你沒有詢問的情況下,這也是很不禮貌的行為,基本等同於去你新家做客,說這裝修不好,那地板有縫。

我看他腦子有縫。


你朋友說得完全正確。

超車道(或者叫最左側車道)不能一直佔著開,你超車完成後就應該換到行車道的去。

車流量大或者車道少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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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好多回答的,基本一半完全是亂開車的,根本沒有行駛經驗或者行車道德,難怪現在的高速公路越來越難開,限速120的最左側車道開100的比比皆是,你閃遠光燈都不Care你的,原來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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