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滑手机被开单            。(示意图/记者洪正达摄)

▲高雄萧姓女骑士等红灯被开单不服,上诉到地院、行政法院均被驳回,不但罚单照付外还要缴交裁判费。(示意图/记者洪正达摄)

记者洪正达/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女骑士2018年7月间因停等红灯时滑手机,遭警方搜证后开罚1000元,事后女骑士不服,向高雄地院请求裁撤遭到驳回,后续又上诉到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经审理后,法官以警方以高倍望摄影机拍到她送出LINE贴图,认定她停等红灯滑手机的事实存在,因此维持一审原判,女骑士除了原本的1000元罚单外,还须缴纳1050元的裁判费。

萧姓女骑士去年7月10日晚上,骑机车在新兴区民族、中正路口停等红灯时,因滑手机被开罚,萧女认为当时她将机车停在道路最右侧,且车流量不大的情形下,警方未前来拦停,反而以摄影机摄影再截图,明显便宜行事,便请求高雄地院将处分裁撤,不过法官审理时发现,当时正值下班交通尖峰时间,员警开单也遵守了「不妨碍交通秩序及行车安全」原则,在整个搜证、开罚的过程中并不妥,因此驳回她请求。

▲▼少女滑手机被开单            。(示意图/记者洪正达摄)

没想到萧女收到判决后仍然不服,又再上诉到高等行政法院,但法官审理后仍维持一审时「警员开单于法有据」原判定谳,萧女除了原先的千元罚金外,还要多缴1050元的裁判费。

新兴分局表示,民族、中正路口原本就是车多路段,当时员警发现到少女滑手机后,因属于下班车多壅挤的时间,顾及到往来车辆安全及交通秩序,决定录影后截图开罚,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1条第1、2项规定,「汽机车驾驶人开车或骑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动电话、电脑或其他相类功能装置进行拨接、通话、数据通讯或其他有碍驾驶安全之行为者」,汽车驾驶人开罚3千元,骑士则罚1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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