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公安部4月10日召開新聞發佈會

  通報公安部推出10項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

  及2018年以來相關改革措施落地情況

  小型汽車駕駛證可以“全國通考”!

  6月1日起!福建這3地車輛可以網上轉籍!

  分別是福州、廈門、漳州!

  還有這些好消息!

  趕緊來看——

  1、推行小型汽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

  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地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無需再提交居住登記憑證。港澳臺居民可以憑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地申領。

  2、實行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

  申請人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期間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後,因工作、學習、生活等需要居住地發生變更的,可以在全國範圍內申請變更一次考試地。申請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證件至現居住地車輛管理所申請繼續參加其他科目考試,已通過的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

  3、試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省內異地申領

  對在省(區)內異地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直接申請,無需再提交居住登記憑證。

  對跨省(區)異地申領的,在辦理現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證後,也可直接在全省範圍內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

  4、擴大車輛轉籍信息網上轉遞試點。

  在原有15個試點城市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檔案電子化網上轉遞試點,在直轄市、省會市、自治區首府市、計劃單列市全部推行,同時各省(區)至少再選擇1至2個城市推行,其中福建福州、廈門、漳州三地列入試點。

  對機動車在試點城市之間轉籍的,申請人可以直接到車輛遷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並辦理,無需再回遷出地驗車、提取紙質檔案,減少羣衆兩地間往返。

  5、實行摩托車全國通檢和6年免檢

  申請人可以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地直接檢驗摩托車,申領檢驗合格標誌,無需辦理委託檢驗手續。

  註冊登記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予到檢驗機構檢驗,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標誌。

  6、簡化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

  當事人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時,對商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作爲抵押權人的,不需要再提交營業執照原件,改爲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營業執照複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電子印章。

  推行在銀行、汽車金融公司等機構設立交通管理服務站,方便羣衆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已實現與銀保監部門、銀行等金融機構聯網的,實行機動車抵押信息網上轉遞,公安交管部門網上比對覈查。

  7、擴大使用原號牌號碼範圍

  對登記在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名下的同號牌種類的非營運車輛,可以申請車輛間互換機動車號牌號碼,更好滿足羣衆和單位的需求;同一機動車一年內可變更一次號牌號碼。

  放寬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時限,原車註銷、遷出或轉移後,保留原號的時限由一年調整爲兩年。

  8、實行機動車銷售企業代發臨時行駛車號牌

  推進在機動車銷售企業設立交通管理服務站,發放臨時行駛車號牌,方便羣衆購車、領取臨牌後即可上路行駛。

  9、全面推行車輛購置稅信息聯網

  在原有4個省(市)試點的基礎上,會同稅務部門全面推進車輛購置稅信息聯網覈對,公安交管部門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時網上覈對購置稅電子信息,羣衆不需再向公安交管部門提交紙質購置稅完稅或免稅證明。

  10、推行12123交管語音服務熱線

  深化“互聯網+交管服務”,推廣應用12123語音服務平臺,啓用全國統一交管服務電話號碼“12123”,爲羣衆提供交通管理業務諮詢、信息查詢、業務預約/受理、互聯網平臺用戶信息註冊/變更等服務功能。

  120個車輛轉籍信息網上轉遞試點城市列表

  備註:表中標註“*”的城市爲第一批已經推行的15個試點城市。

  是不是很期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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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福建日報、公安部交通微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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