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8 日,福州市第二十六次見義勇為表彰大會舉行,因救下被侵犯的女子的趙宇被授予福州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稱號。

趙宇對此表示,挺開心的,以後再發生類似的事情,會慎重考慮怎麼去做,不會像以前那樣那麼衝動。

2018 年 12 月,趙宇因施救即將被侵害女子致施暴者重傷被刑拘,社會輿論對此高度關注。

2019 年 3 月 1 日,最高檢指導福州市人民檢察院認定趙宇屬於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責。


謝邀。

我覺得不算,雖然這個結局是喜聞樂見的「美好結局」,通俗點就是好人打了壞人,壞人活該,好人被表揚。皆大歡喜。

可這依然是民意裹挾的結果。只是剛好這次的民意,裹挾出了一個好的結果而已。

民意裹挾。

民意裹挾。

民意裹挾。

一件本就該如此的事,一開始卻向相反的方向發展,後來因為反對的聲音太大,又變成了本該的樣子。我總覺得哪裡不痛快,因為我不信任民意,民意善變。我還是相信鐵律。

法律說:「我是最大的。」

民意說:「對,我這次承認你是最大的。」

各位請鼓掌。


非常不滿意。

第一點不滿意的,快一年了,都拖到現在才把這件事徹底了結,有關方面是拖延症到了什麼地步啊。。。

第二點不滿意的,早幹嘛去了,按法律法規來這事不出一個月就能解決,這個「見義勇為」來的有點晚吧。

第三點不滿意的,「法律」您老人家別被除了法律之外的聲音裹挾了行嗎?甭管這次是民意輿論獲勝還是行政方面獲勝,都不是什麼好事。別看現在皆大歡喜,將來肯定會吃大苦頭。

第四點,看視頻吧。

http://www.bilibili.com/video/av55687019?share_medium=androidshare_source=copy_linkbbid=XYDED77D2EB9962FEEBAC1E4407D9D47BE9A1ts=157675000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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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福州趙先生見義勇為,到黑龍江趙某被拘捕,在看看輿情變化吧。


謝邀。

同樣是拿了見義勇為稱號的人,大家想知道我的看法,合理。

趙某的故事挺曲折的,但我之前真沒關注到,有點Out了。被眼前的苟且蒙了眼睛。

從那位被侵犯的女子角度理解,如果沒有趙某的援手,她該如何面對這個世界?

趙某幫了她,反倒變成了罪人,她又該如何面對趙某?

從她的視角出發,這是一個圓滿的結局。

好人有好報,即便只是一瞬間的好,它也改變了別人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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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個題外話,關於「好人有好報」。

最近,就是大家都在居家辦公,對抗疫情的時候,我收到了人力資源的通知,告訴我因為考勤和考評都不夠好,公司不打算和我簽第三份合同了。3月24日,我就要失業了。

前天,3月16日,我接到了來自紅十字的電話,問我記不記得自己2002年報名參加了中華骨髓庫,有病患跟我配型配上了。

她問我還願意捐獻骨髓嗎?我說願意,非常願意。

然後她又問我單位在哪裡?回頭請假要幫我跟單位說。

如實告知她 我所在單位名字地址。隱瞞了自己即將失業的事。

等她那邊確認好了,會在電話我,喊我去做高分。

好人有好報嗎?我不知道,但我還是可以選擇做個好人的。你也可以。

最後,那個有學統計的嗎?

幫我算算吧,一輩子遇到那麼多小概率事件,我是不是體質異於常人?

百度「地鐵女俠」,那個臉上有疤的姑娘就是我。


都忘了這事了,這個男的不是被扒了嗎?當時好多人說他也不是好人。


遲到的正義它就是遲到的正義吧.


他算個屁的見義勇為。

本身就不是什麼好貨。

不過我支持他拿見義勇為先進分子。

太多的不公平了,有幾個事件能頂到前面,禁止這樣的不公平,讓普通人的生活緩口氣,是值得大力提倡的。

就像近期告騰訊跟愛奇藝的超前消費。

他的見義勇為事件我真不想提,因為公關機構給的通告詞句是嚴格審核的,已經能說明事情。

就跟以前辱母殺人案一樣,一樣的全網輿論力壓,殺人無罪,沒有人管是非如何,起因如何,討債的全部重傷,施暴的屁事沒有。

互聯網的狂歡,狂歡過後,管他事情到底是什麼原因。

如果可以,這個是一個創業方向,因為現在的韭菜好的就是這口,可惜能力有限。


辦案人員沒有被槍斃,真正的強姦犯還在逍遙法外,圓滿嗎?


但為什麼沒有人為趙宇做了14天牢負責呢?

在中國原來見義勇為還得坐牢


一點都不圓滿 有人說是民意裹挾 恰巧民意的方向是原本的方向 所以他擔心民下次民意的方向有問題 這種言論簡直令人噴飯 起因明明是執法者剛愎自用還有不作為 才導致事情方向與法律相悖 到頭來倒打一耙說是民意裹挾

還有人家是黑龍江趙某 不是什麼福州趙先生 下次看熱鬧吧趙某 畢竟被瘋子半個小時打死的孩子周圍的圍觀群眾沒有被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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