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建築以木構架為主,構成富有彈性的框架,由於木材具有的特性,而構架的結構所用斗拱和卯又都有若干伸縮餘地,因此在一定限度內可減少由地震對這種構架所引起的危害。「牆倒屋不塌」形象地表達了這種結構的特點。
大木作是我國木構架建築的主要結構部分,由柱、梁、枋、檁等組成,同時還是木建築比例尺度和形體外觀的重要決定因素。
由《考工記》所載「攻木之工七」,可知周代木工已分工很細,以後各代分工不同。宋代房屋的附屬物平暗、藻井、勾闌、博縫、垂魚等的製作,歸小木作,明清時則歸大木作。宋代大木作以外另有鋸作,明清也歸大木作。木構架房屋建築的設計、施工以大木作為主,則始終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