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汉被判罚1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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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双程证45岁内地汉,早前到高院旁听时,认为法官假发及服装「很特别」,并看似「好认真」,以手机向法官连拍3张照片,被控藐视法庭,今于‪东区法院再‬提堂,被告认罪,被判罚款1000元。

被告江敦海。资料图片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江敦海是第一次来到香港,已经对事件深表歉意,相信今次的经历已经是一次教训,日后亦会提醒亲戚来港时不会再作上述行为。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听取求情时亦表示严肃。在控方指出该控罪的最高刑罚后,罗官决定判处罚款。

当控方提出将证物,即当日用作拍摄的手机交还被告,罗官即时说,「唔打算充公?」控方未有回应。罗官续称,「系米已经将相片删除?」辩方回应指,将于领取证物后即时删除。罗官最后批准申请。

被告报称是公司董事由上海来到香港,于今年9月19日上午10时许,在高庭法庭30庭内正进行法庭程序时,在好奇心驱使下使用苹果手机拍摄影片,当中包括向法官连拍的3张照片,及1张庭内环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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