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件不是迟到的原因导致客户满意度降低,领导觉得是迟到的问题,把迟到的问题扩大,开会时领导颁布一条新的奖惩制度: 凡事迟到10分钟以内 员工100 主管200 ,10分钟以上 员工200 主管400 。本月我迟到5次 时间基本都是1分钟或者2分钟,这个月一共扣除我1000元,因为我是主管,有跟领导商量过,但是领导坚决扣钱说是既然颁布出来的制度就应该严格执行,尤其是主管犯错了就应该受罚不然管理不了下属。请问合理吗?我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呢?


合理吧,作为一个主管我觉得你应当做好表率作用的,而且在规矩已经下发的情况下还一个月迟到五次,会让属员对你的信任程度降低的,我们公司迟到不仅要罚钱还可能会被抓去表演节目,所以早起十分钟,不迟到最好!


您是主管?

您这主管咋当的?

是个员工都能知道怎么解决,如果因为晚出家门导致迟到一两分钟,那就早出来十分钟,如果因公迟到每次迟到都应该去和领导报备,哪个公司不是月底记录考勤时候没有正当理由就算迟到的?正常操作一般都是无故迟到三次算一次旷工,旷工三天可以算你违约开除。月底了结算时候才去和领导说迟到原因,您觉得您这么做有道理么?

您真的确定您是主管?10公司2人一组?


你为啥不每天早到一会儿呢?下班不晚一秒就行了,还想上班不早一秒?想要的太多了吧……


忍了吧!争取不迟到!


申请劳务仲裁吧,公司非行政单位,没有处罚权。


一个月总共20来天迟到了四分之一居然好意思问合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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