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案,历史共业就可解套吗?
办案人员说得对:「教授拿国家的钱买名牌包,算啥历史共业?」

大家记得陈水扁「不惜动摇国本侦办到底」的豪语吗?


请大家再看看一些再重要不过的人士,国家真缺他不可吗?

一国之尊陈水扁总统

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

前消防署署长黄季敏

刑事局主秘许瑞山

「明日之星」高检署检察官陈玉珍

国内神经外科权威、台中市长胡志强妻舅邵国宁

关税总局副总局长吕财益

前陆军司令部通资处少将处长罗贤哲(非贪污案)

没有一个人是重要到缺他不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应该要有长生不老的万寿之身,不是吗?
(不要误导学界缺少这些教授,国家研究发展就会有所限制)



台大、清大、台师大和政大等国立大学校长接受媒体访问时,不都说自己完全依规定核销吗。
所以确实是可以做到「依法核销」,完全是「事在人为」,无关制度好坏


edu  

所以请教台大校长李嗣涔、国科会主委朱敬一、中研院长翁启惠、教育部长蒋伟宁
你们是否做得到「依法核销」呢?您在担任学者研究时,是否有幸「依法核销」呢?
甚至朱敬一主委,难道您设法干预司法吗?
联合报:朱敬一并已向行政院副院长江宜桦报告,希望行政院与司法单位沟通

插播:热腾腾的新闻(103.01.07苹果日报)
(不认错 店员贪80元代价18万,私吞顾客点数换笔 判6月)

「教授如何运用预放款,只要提出单据,一切教授说了算。」检方已如此宽松对待
问题是出在这些教授对预放款的运用,完全提不出单据
「检方实在找不出『从宽』的理由」,只能依法起诉。
不是吗?


蔡英文声援学术界,认为应给学者足够自由度:一个学者老是忙著发票报帐,「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研究?」

那我们这些小市民生活困苦,忙著赚钱养家,是否任何违法都可以" 哪有时间注意行为犯罪与否? "的歪理与借口呢?


黄世铭:「无模糊空间」,”赞” 啦,+++++++无限
教授用公款购买与研究无关的私人物品,再以不实单据核销,就构成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的贪污罪没有模糊空间



无言……连OutKe国小2年级的儿子都知道不可以做的事情,学术菁英怎又能推称不知呢?
PS:刑法第 16 条 除有正当理由而无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责任。...... 


~~我非奥客,But OutKe 是我~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