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邀請,很榮幸。

1776 年亞當·斯密出版的《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簡稱《國富論》 提出了一個重要的原則:自利原則。斯密認為人在本質上具有同情心,但是社會經濟的侷限和環境的險惡迫使人為了生存不能不自利。人的自利行為就是追求自身的利益,那一隻「看不見的手」在指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也促進了社會公眾利益的增長。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論述他人的利益如何獲得時,仍然是從自利的原則出發的。他指出,一個自利主義者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時,他盤算的只是他自己的安全和他自己的收穫。在這種場合,他受一隻「看不見的手」的指導,通過追求自身的利益,也經常促進社會利益,而且比他真正有意去促進社會利益時來得更加有效。互利原則是亞當·斯密在論述分工和交換的關係時提出來的。他說:「所以當初產生分工的也正是人類要求互相交換這個傾向。」「分工的程度,因此總要受到交換能力大小的限制,換言之,要受市場廣狹的限制。不僅如此,亞當斯密還認為每個國家都可以利用分工獲得好處,從而達到互利的目的。

亞當·斯密《國富論》的重心是自利,是從自利原則出發闡述他的經濟學原理的,因而至今仍使後來者望塵莫及,並且斯密的思想之深邃以及所論問題之透徹,多年來一直為學術界人士稱頌不已。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