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日前以「报导特定人物比例过高」与「新闻不实」等理由,对中天新闻台开罚100 万元。(图/NOWnews资料照)

NCC主委詹婷怡突然请辞,虽不意外,但仍引发社会热议。虽然,她在脸书的发文并未说明辞去主委的原因,但一般认为詹主委的辞职和日前行政院长苏贞昌的发言,以及中天新闻的裁罚有关。

NCC的成立除了因应数位汇流发展,健全传播产业,另一个重要的目的在于,改变威权时期由新闻局管制媒体的监理形式,转而透过独立机关的设立,维护媒体专业自主,保障消费者及尊重弱势权益,促进多元文化。也因此,在法制上,NCC委员任命如同监察委员及大法官一样,需经过立法院同意,运作也受到国会监督。

然而,日前行政院长苏贞昌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依法产生的所谓独立机关NCC「谁都管他不到,但他也什么都不管!」以至于让假讯息、假消息扩散,苏贞昌也说,荒谬的言论经过特定媒体,铺天盖地宣传宣扬,混淆视听,因此,要好好检讨、发挥效力。

的确,近年来假消息、假新闻对全球各地民主政治造成严重影响,台湾也深受其害。但即使如此,苏院长也不该如此发言,NCC的运作应该回归独立机关原本的法治设计,由立院监督,况且,民进党是国会最大党,更可对NCC的表现大力批判。

有趣的是,苏院长的发言是针对假消息而来,但NCC这次对中天新闻台的裁罚和假消息并不直接相关,而防止假消息也不单是NCC的责任,更是国安、资安单位的职责。虽然如此,本案依照卫星广播电视法第 27 条第三项第四款:「制播新闻违反事实查证原则,致损害公共利益」进行裁罚,NCC也算是回应了社会的期待。

严格来说,有没有查证跟报导的真假不一定有直接关系,相反的,也很难只看新闻内容就判定媒体是否查证,还需要进一步了解新闻采访时的查证历程。虽然,有些新闻是否查证容易判断,例如,被裁罚的「陈其迈回防大旗美,邱议莹大家麦离开打悲情牌」新闻,稍微听得懂台语的人就知道误解当事人的原意,而报导也没有进一步访问当事人确认,是明显错误;但有些新闻的查证却难以判定,亦即,到底要作到什么样的查证程序才叫作「有查证」或「完成查证」?例如,在备受争议的「异相?!三市长合体天空出 现『凤凰展翅』云朵」新闻中,中天记者也访问了气象专家,气象专家也表示这是「低温出现的卷云」。虽然,明眼人都看出这是刻意的「造神」新闻,但中天却技巧的避开没有查证的质疑。

不过,更具争议的是,NCC以违反卫星广播电视法第 27 条第三项第三款「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惩处中天新闻台。

虽然,相关的裁罚需经过NCC「广播电视节目广告咨询会」讨论,但什么是「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不只不容易判断,更可能遭到有心人扩大解释,甚至是威权国家干预新闻自由的借口,若真要以此条款进行裁罚,必须十分严谨,否则动辄得咎,后患无穷。

除了重罚百万,NCC也要求中天限期改正,若在一个月内没有改正完毕,将处罚锾,并可能要求撤换新闻部主管。这不是NCC第一次要求媒体撤换主管,2007年,发生「周政保事件」,NCC也曾要求TVBS撤换总经理,虽然最后总经理李涛请辞下台,但NCC的作法备受批评,不但干预私人公司人事任命,也影响媒体自主运作。

NCC要求中天新闻台限期改正的项目包括:补实具适格性之新闻部各阶层人力、并落实2015年换照附款有关「独立审查人」之聘用时程、专业条件及工作职掌,落实独立审查人制度等。这些要求其实是专业的新闻媒体本来就该具备的条件,也有助于中天新闻台朝向自律、回归新闻专业,但NCC的「再次要求」,其实也是自我打脸。

就如同NCC所言,上述部分需要改正的项目早在2015年中天新闻台换照时就已提出,但如今已是2019年,这段期间,NCC是否在两年一次评鉴中,已依法查核中天是否落「实营运计划,以及换照时所附应改善事项、行政处分附款与承诺事项」?若未落实,是否要求改正?或进行惩处?还是在这段过程中,NCC并未进行查核?换句话说,重罚中天百万之前,NCC是否已尽到「监理」之责?如果什么都没作?NCC恐怕已严重失职。

●作者:管中祥/中正大学传播系副教授

●本文为作者评论意见,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闻》立场

●《今日广场》欢迎来稿或参与讨论,请附真实姓名及联络电话,文章欢迎寄至[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