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地产经纪去年3月驾驶私家车在梨木树邨附近失控铲上行人路,撞倒一名抱著2岁女儿的女子,令女子左脚折断,右脚脚掌要切除。29岁被告陈晓升承认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严重伤害罪,区域法院判处他入狱15个月,吊销驾驶资格两年。

法官在判刑时说,被告事发时失去驾驶专注力,对事主造成重大伤害,令她不能再独立生活,事业突然终结,亦不能再如其他父母般照顾两名女儿。车祸中的两岁女童虽然无受严重伤害,但不能如其他儿童一样拥有快乐童年,基于案件严重性,社会服务令不是恰当的做法,认为裁决要有阻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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