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1 15:07

〔记者钟丽华/综合报导〕中国今天开放申请台胞居住证首日,中媒大幅报导各地办理情形,对于申办居住证是否增加税务负担的疑虑,中国国台办一早就在网站澄清,台湾民众不会仅因申领居住证而改变在中国的纳税身分和纳税义务,也不会仅因领取居住证而在中国「负有全球所得纳税义务」。陆委会质疑,说法蒙混不清丶刻意混淆视听。

今天是周休假日,但为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开办首日,中国6572个受理点皆正常作业。据了解,中国各地台办已动员台商在开办首日前往申办,以营造中国涉台受到热烈欢迎的假象。而中国各地政府已在盘点有多少长住在当地的台湾人,并寄送统计表格的电子档要求台商、台干先行填写。

据中媒报导,上海市台商协会会长李政宏、福州台协会会长陈奕廷与厦门台商协会会长吴家莹、重庆市台商协会副会长黄锦勋等人,都成为当地首位完成证件申请的台胞,而台企联会长王屏生今早也前往居住地的佛山市申请。

不过,中国人大常务委员会8月31日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中国台商对于居住证可能被要求就全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增加税务负担而有所疑虑,由于担心台商观望,中国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一早就表示,经向相关主管部门求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有关规定,与相关税收规定「没有对应关系」。台湾民众不会仅因领取居住证而在中国「负有全球所得纳税义务」。

陆委会说,中方甫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税法新制与居住证所要求的居住期间,基本一致,前者明订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满83日者,视为税务居民。后者明定符合在陆居住半年以上、具合法就业、合法住所、连续就读等条件之一,得申领该居住证。二者均以相一致的居住期间,作为法规要件,绝非所谓「无对应关系」一语所可含混带过,也已有多方的质疑。

陆委会指,国台办蒙混不清丶刻意混淆视听的说词,无法令各界接受,陆委会对於其一味作不当的政治宣传,忽视民众权益的作法,深感遗憾,也再次提醒赴中民众,应注意相关风险。

陆委会强调,居住证是中国一连串「名为惠台、实则利中」对台统战措施的一环,中方「内国化」与矮化我主权地位的政治图谋已昭然若揭,绝非其所对外宣称核发居住证予我方民众仅系为了提供生活便利之目的。对于陆方的政治图谋,改变不了中华民国是主权国家的客观事实。

  • 台湾籍的中国首钢集团「创业公社」总经理郑博宇(右),1日一早就前往北京市石景山区新古城派出所申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除缴交证件外,他并在员警导引及媒体见证下留下指纹,完成申办手续。(中央社)

    台湾籍的中国首钢集团「创业公社」总经理郑博宇(右),1日一早就前往北京市石景山区新古城派出所申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除缴交证件外,他并在员警导引及媒体见证下留下指纹,完成申办手续。(中央社)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