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徐永明召开「中资偷渡大同翻版,智崴染红国安破洞」记者会。(图/记者林铭翰摄)

▲立委徐永明召开「中资偷渡大同翻版,智崴染红国安破洞」记者会。(图/记者林铭翰摄)

记者林铭翰/台北报导

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接获民众检举与录音档,指出国内体感设备商智崴资讯财务章林穗娟引进具新华社背景中资约450万美金,藉港商名义及透过地下汇兑方式大量买进智崴股票。徐永明质疑,中资此时积极买进智崴股票宛如「大同案」翻版,不只涉嫌违法炒股,更出现台湾国防科技能力出现破洞之疑虑,金管会、调查局等政府单位必须全面查办。

徐永明30日上午召开「中资偷渡大同翻版,智崴染红国安破洞」记者会,现场公布相关录音档及检举内容,直指智崴资讯财务长林穗娟引进具新华社背景中资450万美金,透过港商及其在台分公司于永丰金证券安和分公司大量购入智崴股票。徐永明表示,智崴自称是「台湾之光」,拥有建立八轮战车、飞机及潜艇等模拟器技术能力,在国防产业极具潜力发展,此案一开不仅是被买掉,更有国安上的疑虑。

徐永明指出,中资背景港商就是「盈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董事长是由智崴全球经理李佩冠挂名,而该家港商在台湾分公司「香港商盈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也是李佩冠。综合检举资料,林穗娟所引入之中资,即是藉李佩冠挂名的台湾分公司户头操作智崴资讯股票。他表示,李佩冠不只扮演人头角色,更质疑智崴内神通外鬼,整个领导阶层都知情,智崴高层更扮演重要人头。

目前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73条第1项,若中国人民未经主管机关金管会许可,以他人名义投资国内有价证券,可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3条之1第1项,最高裁处2500万以下罚缓,并限期停止或撤回投资。徐永明也说,智崴案很可能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3条之1修正案通过后,第一件适用的案件,对打击违法中资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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