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學中的「假設」究竟是什麼?
在邏輯中,只有真假是相關的,不看命題內容,懂了吧
……就是舉一個與現實發生的狀況相反的狀況,然後推理出這個狀況為什麼沒能發生的原因,最後得出一個有理有據,讓你知道自己為什麼是錯的的理由……
黑格爾說:哲學一開始便是一個"假沒"。我說:假設是理性思維的基本方式之一。在古希臘,有所謂通式和意式,柏拉圖也沒有對通式和意式作嚴格區分。牛頓不自覺地並很好地應用了通式,我把通式之一種定義為牛頓貓洞原理。
沒毛病啊
條件。
共同認可的前提。
引入「假設」只是為了證明方便。
你怎麼證明你形如「 A —&> B」的命題?一種方法是「硬」證,比如你通過各種公理+定理+推導規則,最終推導出式子「A—&> B」。但這種方法通常很痛苦,經常證不出來。
另一種方法是「軟」證,即應用所謂的「演繹定理」。它假設A成立,推導出B成立,因而式子「A—&>B」成立。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