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到單位上班科長一直在冒領我的補助近一年,後來被發現了,跟我道歉,我應不應該跟領導彙報,並追究責任?


我下去掛職的時候有個負責財務的幹部,冒領我的餐費六個月(每月500,合計3000)。

剛開始我也很憤怒,我想直接報告領導把他一查到底,但是終歸顧忌太多:都是一個單位的,我跟他都算領導的心腹,告到領導那裡他也會很為難,同時這件事我覺得做不到把他開除的程度,最終領導為了單位顏面一定會勸我和解。

仔細分析利弊之後,我採取了如下做法:

我找到他,跟他單獨談心一次,總體來說是講我們之前感情這麼好,我也不希望把事情鬧大,只要他在三天之內把錢充回我的餐卡,那麼這件事不會有第三個人知道。他當時馬上就答應退錢。第三天,他把錢退了並且把我的餐卡送回來了。

這件事最終我沒有告訴領導,但是我私下裡提醒了分管財務的科長(跟我關係很好),要他以後注意這個人。科長後來有沒有跟領導說我就不知道了。


這還用說,必須向上級彙報。

怎麼處理這個人不是你的職責範圍,但向上級彙報是你的職責。不然他以後將會給單位造成更大的損失。

當然,還要看他跟上級領導的關係。有關係的話要謹慎一些。想清楚各方面的問題後再處理。


有證據的話拿到證據啊。

把證據拿給他看,然後把證據收好。

以後遇到困難了,就直接去找他。


自己的補助有多少都不知道,說明公司的財務制服不公開不透明。由此可想,這單位的類似事情很多,如果你選擇針鋒相對,倒顯得你有些另類,如果息事寧人,頂頭上司又會覺得你好欺負。靜下心想一想,你的補助是怎麼得來的?本身條件具備還是某位領導違規操作幫你的?如果是前者就去告狀吧,假裝不知情先找單位工會領導要補助,再找財務部門要理由,最後找科長的頂頭上司要說法。如果是後一種,就找幫你辦補助的領導,適當分一些給他好了。這種行為在國企的基層員工中很常見。

年輕員工有力氣,有腦力,但是經驗不足,單位裏的老員工,精力不足了,有可能微信都用不明白,但就是經驗足。所以年輕員工不要看不起老員工,多尊敬一些,促進下關係,下次再遇到類似事情,找個小飯店,喝上二兩小酒,聊著天就能給你把問題解決了,對於老員工來說,這就不是個問題。


科長是你的上級吧?

這事已經出了,有些膈應已經埋在心裡了,很難善了。不知道你發現的時候怎麼表現的,跟你道歉的時候你怎麼表現的,所以不好建議。

假設你發現後並沒有聲張,只是不當眾的「不經意」的「隨口」一問,然後他就道歉並主動退你錢。而你「大方」的說不用不用,我也不知道有這事,估計你也沒弄明白,誤會一場。主動給他臺階下,小事化了。以後忘掉這件事,該幹嘛幹嘛。

上面是理想情況,實際上很多事情已經無法挽回。那麼表面上保持過得去,私下悄悄調查取證這些年他共冒領了多少人的補助,金額到了什麼程度,還有沒有其他違規違紀不道德行為。如果此後他不為難你就算了,如果為難你,那就送他一程。


要保護好自己,但也不能讓作惡的人逍遙法外。

這事兒也許不算大,既然對方明面上道歉了,如果你還明著去彙報,既扳不倒他,又會讓他記恨在心,除非你是想向他表明要公開對著他幹。如果這事兒坐實了能把他處理掉,另說。

可以選擇私下裡跟領導說一下這事兒,讓領導知道就行了,把錢要回來,不必非得正式彙報把臉撕破。千里之堤毀於蟻穴,對這種人就是要慢慢的讓領導知道他越來越多的不檢點,終有一天會處理他的。

慢慢來,不必急於一時,因為要考慮到自己的安全,防止被背後捅刀子。


是公務員嗎?行政編嗎?

是的話,就直接跟科長要就是了,不給就去跟領導彙報就是了,領導和稀泥就去紀委舉報就是了。

不是行政編?那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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