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否认9项非礼及普通袭击罪。

52岁消防总队目被指于前年8月起,逾半年内多次非礼2名女下属,包括捏前臂、腰、臀部、按锁骨等部位,他否认9项非礼及普通袭击罪,案件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审。女事主出庭作供提到,第5次被侵犯时,在多人训示时被告捏其臀部约20秒,裁判官陈慧敏闻言问:「有无谂过捉住佢只手大嗌?」,事主回应不敢,因「惊会变到好大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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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事主X为被告陈耀康的下属,她供称2018年9月27日及约在10月间,被告曾在消防总部通讯中心对女事主上下其手。女事主指被告在通讯中心内,站在旁先捏其手前臂,后捏腰,更曾轻拍及捏其臀部,而期间被告提到事主「肌肉结唔结实」等字句。事主提到,之后两人在茶水间遇见,她即时离开,被告却追上紧随并「揸」其臀部。女事主指自己曾多次拨开被告。

52岁消防总队目被指于前年8月起,逾半年内多次非礼2名女下属。 示意图

事主续称,2019年2月18日被告下班后,更曾走到事主当值的流动指挥车上,坐在其身旁,不停在膝盖及大腿来回抚摸约4、5秒。至翌月7日,事主于上环消防局接受训示时,被告走到其身旁并捏其臀部约20秒,陈官闻言问事主「点解唔出声?」、「有无谂过捉住佢只手大嗌?」,事主则表示因训示中,怕被人见到,又怕「会变到好大件事。」而没有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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