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否認9項非禮及普通襲擊罪。

52歲消防總隊目被指於前年8月起,逾半年內多次非禮2名女下屬,包括捏前臂、腰、臀部、按鎖骨等部位,他否認9項非禮及普通襲擊罪,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女事主出庭作供提到,第5次被侵犯時,在多人訓示時被告捏其臀部約20秒,裁判官陳慧敏聞言問:「有無諗過捉住佢隻手大嗌?」,事主回應不敢,因「驚會變到好大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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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事主X為被告陳耀康的下屬,她供稱2018年9月27日及約在10月間,被告曾在消防總部通訊中心對女事主上下其手。女事主指被告在通訊中心內,站在旁先捏其手前臂,後捏腰,更曾輕拍及捏其臀部,而期間被告提到事主「肌肉結唔結實」等字句。事主提到,之後兩人在茶水間遇見,她即時離開,被告卻追上緊隨並「揸」其臀部。女事主指自己曾多次撥開被告。

52歲消防總隊目被指於前年8月起,逾半年內多次非禮2名女下屬。 示意圖

事主續稱,2019年2月18日被告下班後,更曾走到事主當值的流動指揮車上,坐在其身旁,不停在膝蓋及大腿來回撫摸約4、5秒。至翌月7日,事主於上環消防局接受訓示時,被告走到其身旁並捏其臀部約20秒,陳官聞言問事主「點解唔出聲?」、「有無諗過捉住佢隻手大嗌?」,事主則表示因訓示中,怕被人見到,又怕「會變到好大件事。」而沒有作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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