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所謂的「編輯類圖片」到底是什麼鬼?
眾所周知,這兩天視覺中國的日子不好過,被官媒素質三連,股票解禁封量跌停,各大媒體機構揭竿而起……
起因很簡單——視覺中國聲稱獲得了人類首張黑洞圖片的版權,其客服言之鑿鑿:圖片的中國版權是我們的,其他人要用得給我們交錢。
視覺中國聲明:我們只是通過合作夥伴獲得了編輯類使用授權,未經版權人授權,用於商業用途,將可能存在風險。於是乎,團團及各大藍V出手錘爆了視覺中國(錘的過程當中發現很多不可描述的、違法的東西,這裡不再細說)。
很多人感到疑惑:視覺中國所謂的「編輯類圖片、編輯類授權」到底是什麼鬼?
今天就大概給大家說一說。
首先,我在國內並未找到有關「編輯類圖片」的定義,能看到提出這個名詞皆來源於視覺中國系的各個機構。
那麼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哪裡呢?在Getty Images的CONTENT LICENSE(用戶協議)當中,我發現了「Editoria Content(編輯類內容)」,看來「編輯類圖片」是個舶來品,想想視覺中國與Getty Images之間的關係,就不難猜出為什麼會有這麼個東西出現了。
根據Getty Images網站上的用戶協議,對於版權的許可模式,共分為三種:Royalty Free (RF)、Rights Ready (RR) 和Rights Managed (RM),翻譯過來就是免版稅使用模式(RF)、版權準備使用模式(RR)和版權管理使用模式(RM)。
免版稅使用模式(RF)為一次性買斷模式,即一次購買,就能夠無限次永久使用,且可以在全球範圍內的所有媒介上使用,但不是獨家的,我可以賣給你,也可以賣給其他人,而且版權永遠不屬於你。
RF模式還必須遵守以下規定:不能用於非法用途;不能用於商業用途;不能編輯改變源文件;不能將授權給你的源文件給到別人等等。
Getty Images網站上說得很清楚:「Editoria Content(編輯類內容)」的版權許可模式屬於免版稅使用模式(RF)。
回過頭來看看人類首張黑洞圖片的版權屬於誰?視覺中國自己說了,屬於Event Horizon Telescope(視界望遠鏡合作項目,簡稱EHT),發布圖片的The European Southern Observatory(歐洲南方天文台,簡稱ESO)隸屬於EHT,所以ESO出來打了臉。
ESO所發布的人類首張黑洞圖片遵循知識共享署名4.0國際許可協議(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4.0 International License,簡稱CC 4.0),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免費使用,甚至商業用途也OK,只要註明來源於ESO即可。
再說一說CC 4.0協議吧,在該協議下,作者主動放棄部分權利,允許其他人在特定條件下自由傳播,複製,使用作品。以此增加網路領域的創造性公共資源,方便傳播,促進著作權保護,但作者始終享受版權。
另該協議有強制性規定,即使用者不能使用任何法律限制或是技術限制,限制他人進行本協議已經允許的行為。
這個協議總共有6種模式:
1.只要標明來源即可(BY,最為寬鬆);
2.標明來源、允許修改原作品或再創作,但必須以相同的協議發布(BY-SA);
3.標明來源、不允許修改原作品或進行再創作(BY-ND);
4.標明來源、禁止用於商業用途(BY-NC);
5.標明來源、禁止用於商業用途、允許修改原作品或再創作,但必須以相同的協議發布(BY-NC-SA);
6.標明來源、禁止用於商業用途、不允許修改原作品或進行再創作(BY-NC-ND,最為嚴格)。
根據ESO的描述,人類首張黑洞圖片採用的是BY這個最為寬鬆的協議。
等等,不是說「編輯類圖片」遵循的是免版稅使用模式(RF)嘛,怎麼又和CC 4.0協議扯上關係了?
還是用問答的方式給大家解惑吧。
問:視覺中國出售黑洞圖片有沒有錯?
答:沒錯,CC 4.0協議允許的。
問:那黑洞圖片到底遵循的是CC 4.0還是RF?
答:EHT作為版權所有者,視覺中國作為版權代理網站,用戶作為使用者,RF模式作為EULA用戶協議的一部分,應視為網站與用戶之間達成的一致性協議,通俗來說就是要用他們網站提供的服務,前提得先點「我同意」。
在不衝突的情況下,網站應遵循所有者,用戶應遵循網站。但網站的RF模式顯然違背了CC 4.0的強制性規定,所以應當遵循版權所有者。
就好像基本法與憲法的關係,基本法違背了憲法,那就以憲法的為準。
問:RF不是免版稅使用模式嗎,還可以收費嗎?
答:可以,免版稅≠不收費,只是一次性收費後永久使用。
問:那視覺中國到底錯在哪?
答:錯就錯在明知道自己沒有版權的情況下(也不可能獲得版權),拿著全人類智慧的結晶,打著版權的旗號收費,被揭穿後還自以為聰明地用「編輯類圖片」進行狡辯。賣圖片可以(當然要標註來源,標註來源後誰還和你買),賣版權不行(你也沒有啊)。
再次感謝所有參與EHT項目的科學家,放棄了大部分權利,將人類智慧的成果無償貢獻給所有世人。
最後,想想當年曾經被素質三連錘過的:皮幾萬、長生生物、天津權健,不說了,我除草去了。
註:關於CC 4.0協議部分內容來源於http://nainickel.lofter.com/post/335bd5_11284c39,原作者nickel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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