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上停车位二十左右,地下车库或租或售。买房初销售顾问讲地上车位业主共有共用且不收费,但不可长期占为己用。现物业不让业主车辆进入小区。说地上车位有限,只提供给载重(即装修车辆)暂时使用,其他车辆不准许进入。当本人言明自己车里携有装修材料需进小区停车后,物业仍不放行。请教懂的大神:业主要求进入小区车位停车是否合法合理?上述情况物业方有无违法违规存在?业主应该如何进一步维权?投诉、举报的话找哪些相关部门?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就在小区门口不走 直接叫110


别找110什么的,敢这么干的都有关系。跟你说,整两个旅行包,里头装满砖头,基本一个就能装100多斤,然后塞后备箱里。不让我进?行,来俩人帮我搬上去。里头是啥你别管,老值钱了,不给拿?那就让我开进去,丢了物业负责陪不?不赔就帮我拿


主管部门,社区协调,街道物业科协调,房管局物业科。

销售说了不算。不管说的是还是不是。

如果是开放商的能确认有产权的且委托物业这么管理,你找谁都没用。

如果是业主共有,明确产权。物业既然是公共服务,如果有明确的理由支撑那业主也可以支持。

其他不明确,我管理的小区为了安全,都是人车分流,车辆除了消防车都不允许进入园区,必须下车库,装修也可以走车库走电梯噻。


我们小区也是不让进车,业主和物业发生多起冲突,现今就发生一起群欧事件,业主把物业打了,两个轻伤,现已打人者都抓起来了,像这种事出有因的冲突,求解办法


按提主的说法 地上车位是为业主和外来车辆暂放的临时停车位 不收取费用 其应为全体业主共有 如业主车辆长期占用就不妥了 销售的话不为准 而应销售合同为准


我这的小区也是这种情况,五年多了从来都没有收过停车费,近来物业心血来潮要收停车管理费,不交不让进小区。以前停车都是楼与楼中间的空地,现在物业安上地锁就要收费,搞得好像小区是他们家一样。怎么著这地儿也不归物业所有。今天有一位进不来就停车堵门了,物业报警了,警察来了问问情况说你们自行解决,走了。现在都不知道去哪维权了。


一、仅有销售顾问说明,未在销售合同中注明的不具有约束力。

二、物业本身不能决定车位使用,除非得到车位所有权人的委托。如果车位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则需开发商委托,如果属于全体业主,则需要业主大会双过半业主同意后委托。

三、投诉的话找当地住建部门,有房管的找房管部门。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