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有權強拆?強拆需要哪些程序?被違法強拆前、後該怎麼辦?

在房屋徵收過程中,一提到「強拆」被徵收人想到暴力強拆、暴力抗拆,血流成河……等等!其實強拆也分合法與非法,但實踐中多為違法強拆。許多被徵收人遭遇違法強拆後就開始了漫長的上訪之路,最後也沒有解決問題,獲取到合理賠償。今天,小編為大家講解一下「強拆」。誰有權利強拆?強拆要經過怎麼樣的程序,遭遇非法強拆時該如何做,違法強拆之後該如何維護自己權益,彌補自己的損失。

合法強拆分為「行政強拆」與「司法強拆」。行政強拆針對的是違章建築,司法強拆針對的是合法建築。

1.誰有權進行行政強拆——根據《城鄉規劃法》規定,有權進行行政強拆主體有鄉鎮人民政府或城管部門,在城市規劃區內的由城管部門進行強拆,不在城市規劃區內的由鄉鎮人民政府進行強拆。

2.誰有權申請法院司法強拆強拆——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土地管理法》規定,有權申請法院司法強拆的主體是市、縣級人民政府或縣級國土資源局。

行政強拆程序:以書面形式催告當事人自行拆除——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 經催告,當事人逾期仍不自行拆除,且無正當理由的,可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

司法強拆程序:1.國有土地上房屋: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補償決定——當事人具有依法複議或訴訟的權利(複議期限60日,訴訟期限6個月)——到期後當事人既不複議也不訴訟,還不搬遷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申請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集體土地上房屋:縣級國土部門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當事人具有依法複議或訴訟的權利到期後當事人既不複議也不訴訟,還不交出土地的(複議期限60日,訴訟期限6個月)——由縣級國土部門申請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不具有強拆主體資格,沒有履行法定強拆程序,強制拆除了被徵收人的房屋屬於違法強拆,我們可以依法維權!

遭遇違法強拆時:最重要的是保證自身安全,不要暴力抗拆。正所謂「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我們要做的就是收集違法強拆的證據,以便後續的維權。拍照錄像記錄是誰強拆房屋,拍到徵收方工作人員,如果領導在,最好能拍到領導。政府在強拆很怕被徵收人拍照錄像的,有的看到了就會摔手機,毆打被徵收人,所以一定要隱祕,最好能和鄰居們相互合作,你拍他家,他拍你家。最重要的是要報警,出警不是目的,目的是保存證據,說好時間、地點、誰強拆了你的房屋,電話錄音。如不出警也可以依法訴其行政不作為。

遭遇違法強拆後:上一步我們說的保存證據,對這一步很重要,在違法強拆後我們就要訴至人民法院,確定強拆違法。這時就需要提供是誰強拆的,什麼時候強拆的等相關證據。上一步我們已經收集好了,到了人民法院起訴即可。在確定強拆違法後,我們就可以申請賠償了,彌補被強拆的損失。

維權注意事項:行政賠償誰主張誰舉證,因此,小編建議大家在強拆之前把家裡物品拍照錄像保存好,貴重物品及時搬出,搬不走的要留好證據,我們在申請賠償時需要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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