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性侵,性骚,家暴,女性,女人。(示意图/CFP)

▲陈男性侵女网友,还以手机中的手电筒功能,探照女网友阴道。(图/示意图/翻摄自视觉中国CFP)

突发中心/台北报导

新北市一陈姓男子带女网友回工厂宿舍时,趁机下手性侵,4个小时内侵犯2次,还未满足自己的欲望,用手机的手电筒功能,探照女网友私密处。士林地方法院判决陈男,妨害性自主罪处4年10个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根据判决,陈姓男子任职新北市八里一废弃物清洁公司,住在工厂宿舍。2018年2月8日,透过交友APP「BeeTalk」认识一女网友,2人相约10日凌晨,到他的宿舍吃消夜聊天。

没想到陈男见有机可乘,强抱、强吻女网友,从唇部吻到胸部,双手不断抚摸,最后强行脱去女网友的衣物,不顾女网友不断大喊「不要!」性侵得逞。不到4小时,陈男要求女网友「再做一次」就会送她回家,女子不敢反抗,再度遭性侵。而再过程中,陈男还以手机的手电筒功能,说是要寻找,探照女网友的阴道。

法官认为,陈男为逞私欲,侵害被害女子,造成其身心难以磨灭的创伤。虽然陈男坦承犯行,且愿意赔偿,但双方和解金额及付款方式等谈不拢,被害女子也认为陈男犯后不佳,请求从重量刑。士林地方法院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判处陈男4年10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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