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孝虎与人合开的酒吧歇业后,被控积欠装潢尾款涉嫌诈欺,台北地检署给予不起诉处分。(图/翻摄自左孝虎脸书)

▲左孝虎与人合开的酒吧歇业后,被控积欠装潢尾款涉嫌诈欺,台北地检署给予不起诉处分。(图/翻摄自左孝虎脸书)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电影《好小子》中的「小虎」左孝虎,曾与本土剧男星林佑星合开酒吧,歇业后,与左孝虎有20年交情的老友「小捷」提告,指控左孝虎积欠装潢费用尾款,以酒吧股权抵付的承诺也跳票,涉嫌诈欺。台北地检署侦查终结,认为此案为民事纠纷案,给予不起诉处分。

因演出经典武打电影《好小子》爆红的左孝虎,卸下童星光环后成了导演,并与本土剧男星林佑星在台北市八德路合开酒吧。只是做生意不容易,酒吧经营约半年后便告歇业。

2018年6月,左孝虎找上与他交情20多年的好友,也是知名装潢公司「品屋家饰家具设计工程」负责人的「小捷」,针对酒吧装潢工程进行评估、执行,预算超过百万。因左孝虎表示仅出得起80万元,剩下的钱将以酒吧的股权充抵,小捷答应,并于同年7月,签下合约。

小捷控诉,装潢期间,左孝虎不断更改设计,他都配合,2018年8月工程收尾,对帐时,左孝虎以工程有瑕疵又延宕等为理由,拒不付款,双方进行协商。但因协商破局,小捷决定对左孝虎提起刑事诈欺及民事告诉。

对此左孝虎曾出面回应,否认并未欠款,80万元款项已经付了72万多元,因发现工程被偷工减料、未按图施工,也未如期完工,导致他得找第二工程行来装潢,因此答应让小捷「入半股」,改成30万元为上限,不能东西没做好却要他给钱「她该赔的要赔,我该付的也会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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