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江門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魏志平(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廣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志平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9年至2018年,被告人魏志平在擔任江門市恩平市委書記、江門市新會區委書記、江門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土地開發、工程承接、項目合作、職務調整晉升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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