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与江妈,是时候终止毒害模式的闹剧了
一个用女儿的死炒作敛财,一个道德低下行为龌龊,逝者已也,西湖歌舞闹剧没完没了,要几时休?先从一个案子几个问题谈起。
一个美女晚上加班回家路遇恶汉强奸,挣脱之后逃入一户农家,农家老妈妈好心收留让其也9岁孙女同屋睡两张床,恶汉深夜敲门老妈妈开门入户,美女听闻二人系母子关系,恶汉告知老妈妈实情后,二人预深夜将美女杀死,美女情急之下将小孙女抱至自己床上,恶汉与妈以为床上睡的是美女,便将其用乱刀斩死,美女趁乱逃跑生还……
从这个紧急避险的案子开始,我们放下情绪,关于江歌案后期,几个问题我们来好好探讨一下:
1,刘鑫有没有祭奠缅怀江歌的权利?
我认为有,原因在于她的确生前是江歌的好朋友,而且江歌多少因她而死,从某种意义上讲,刘鑫对江歌应该是有感情的,并且刘鑫应该对江歌是有愧疚之心的。这是从关系关联度层面来看的。
另一方面,杀死江歌的是陈世峰,不是刘鑫,刘鑫是受害人,这个关系要搞清楚。
如果一个普通网友都有权利去祭奠江歌,为什么关系如此密切的刘鑫不可以,谁有权力剥夺她祭奠江歌的权利?
2,江妈是否有权利禁止刘鑫这个人渣提起江歌?
首先,我们对江妈失去女儿表示无比的同情与缅怀。
其次,我想说的是,江歌是一个人,是一个独立的自由的人,即使她的生命已经不在,但谁也代表不了她,她不属于任何人。
我们能理解江妈的失去女儿的痛苦,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正视江歌不属于任何人,包括江妈,因此今天地球上的任何人,都有权利去缅怀去祭奠这个令人尊敬的女性,这些有资格的人中,当然包括刘鑫,很抱歉,江妈无权禁止。
3,刘鑫是否罪大恶极?
我认为刘鑫可能在道德上有一些瑕疵,行为上有些不明智,但如果说她罪大恶极,我认为是欠缺公正性的。
首先,不要忘记了杀江歌的是陈世峰,不是刘鑫,刘鑫在本案中是一个受害者;
其次,刘鑫在本案中可能有紧急避险的行为,但不应该被过度指责。
著名刑法学教授陈兴良说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
一个美女晚上加班回家路遇恶汉强奸,挣脱之后逃入一户农家,农家老妈妈好心收留让其也9岁孙女同屋睡两张床,恶汉深夜敲门老妈妈开门入户,美女听闻二人系母子关系,恶汉告知老妈妈实情后,二人预深夜将美女杀死,美女情急之下将小孙女抱至自己床上,恶汉与妈以为床上睡的是美女,便将其用乱刀斩死,美女趁乱逃跑生还……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
这个案子被认定为紧急避险,过当,后来以故意杀人,判了缓刑。
一个人在生命遭遇威胁时,根本没有可能有太多思考,人性的自私与本能性反应往往占据了主导,而在这样的背景下,保命是最重要的,为了保命,什么事情都可能会做。
我没有说这个案子与江歌案二者之间完全相同,我想说的是,如果我的生命遭遇到极度危险时,我可能未必会比刘鑫做出更高尚的行为,在这一点上,我坦诚面对读者,但我相信,你是否真的能拷问自己的内心真心,真的在遭遇同等境况下,会做出比刘鑫更高尚的举动,主动迎死,救下江歌?
当你没有遭遇过几等境遇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对自己的道德抱有太高的幻想。
当然,你有可能会牺牲自己救全江歌,但也极有可能不会,相信我!
所以,说刘鑫罪大恶极,恐怕与事实并不切合。
未完,待续……
4.刘鑫说的都是谎言吗?
刘鑫说过很多谎言,道德也有问题,其中包括对江歌同性恋的某种暗示,与江妈之间也是对抗性很强,这个女人的确很有问题。
但刘鑫习惯于说谎并不代表他说的都是谎言。
在江歌案审理过程中,刘鑫说刀是陈世锋带的,是预谋杀人,陈说,不是,是刘鑫给江,他抢了刀,然后杀死江歌。
网友说,刘鑫说谎,可恶,是你杀死了江歌!
但,如果刘鑫说谎了,陈就是对的,陈就不是谋杀,是激情杀人,那么还能判20年吗?
网友们似乎很愿意相信陈的话认同刘鑫说谎了,可是这样就等于放纵了陈,这个矛盾之处,不知道网友 是否有考虑到!
判决书认同了陈带刀谋杀,显然,至少在这件事情上刘鑫没有说谎。
5,江妈,你是时候终止敛财了。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文章的立意是,江妈有权利用微博以江哥案进行敛财。
不过,这么久了,是否是时候应该关闭打赏通道,不再进行敛财了呢?
你利用江哥案进行微博敛财长期炒作,难道真的考虑到江歌的泉下安宁吗?
这两个偏激的女人,都是时候歇下来了!老实说,鄙人对你们都没有丝毫同情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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