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啥時候開始,知乎給我攬了很多回答應屆畢業生檔案、三方、假合同之類的問題,我根據自己的經歷回答了一些,發現很多應屆畢業生過分看重自己的應屆生身份,以及三方、檔案、幹部身份之類的東西,作為一個過來人,簡單講一下這些和畢業生相關的東西,以後再遇到同類問題,直接來這裡找答案好了。

1.三方協議:如果你百度,你會看到「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我覺得這都是胡扯,實際上三方協議是一個就業意向,你畢業之前是學生身份,不能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因為勞動合同的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學生還不屬於勞動者,同理當一個人達到退休年齡後,也無法和企業再次簽訂勞動合同,那種退休返聘之類的,簽的是勞務合同。因為你是學生身份,但是用人單位和你達成了用人的意向,這個時候就簽訂一個三方協議,簽了這個協議,用人單位相當於找到了一個新員工,學生相當於找到了一個就業去向,學校則落實了畢業生就業率。正常情況下,學生畢業後,和用人單位簽一個勞動合同,這時候正式建立了勞動僱傭關係,三方協議也就主動失效了。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三方協議的約束力很弱,畢竟不是一個正式的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會約定幾千塊錢的違約金,單位或者學生一方想要毀約,只需要徵求對方同意或者直接支付違約金,即可解約。與之對比的是勞動合同的解約牽扯到社保之類的,比較麻煩。

2.假三方協議:這時候出現了一個問題,一些高校為了提高自己的就業率,強制學生必須簽訂三方或者勞動合同,甚至假的三方和勞動合同也可以。這種高校是比較可恥的,但是貌似大家都這麼干,你不這麼干,你的就業率就不好看,典型的劣幣驅逐良幣。首先聲明簽假三方對於用人單位是無所謂的,畢竟不是勞動合同,一般人自知是假三方,也不會蠢到真去單位報到;假三方對畢業生來說沒啥好處,壞處也不多,簽了三方並不是真的就失去了應屆生身份(保留應屆生身份不看三方,關鍵看是否辦理暫緩派遣,但是如果你簽了三方,學校大概率不會給你辦暫緩派遣),也實際上沒有落實就業單位。

所以簽不簽假三方,都可以保留應屆生身份,簽不簽可以完全看心情,如果是我,我是不簽。畢竟是假的。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同意接收畢業生並解決戶口問題時,可簽署三方協議,用人單位憑此協議書向人事主管部門審批。否則不需簽署該協議,畢業生可與用人單位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並申請將本人戶口檔案轉回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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