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消息,近日,有網友留言稱: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爲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引自《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對於應屆畢業生的定義,諸多省市均以國考定義爲標準,但是安徽卻認定當年度畢業生爲應屆畢業生。文字措辭的歧義很大,很多考生會產生誤解,導致錯報漏報。不光如此,這無形之中也增加了省公務員局和各地市人事局工作人員在審覈與解釋上的工作量,給報名審覈工作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

  對此,建議安徽省調整“應屆畢業生”措辭,改爲“xx年畢業生”,規範報考流程,爲考生提供便利,爲基層工作人員減負。

  針對於“應屆畢業生”措辭是否恰當,安徽省教育廳迴應稱:應屆畢業生通常是指應該畢業的年份畢業的學生。在人事招考中,國家層面對畢業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視爲“應屆畢業生”,因各地對相關內容界定不夠一致,建議到省人事招考部門諮詢和反映。我們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你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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