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村產權改革解讀聲音混雜、觀點對立,農民無所適從!

農村產權改革眾說紛紜,不僅土地專業的人參與,更多是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歷史學以及轉型與改革學者介入;不僅在學術圈爭論得面紅耳赤,更主要在媒體和公眾和投資界炒得白熱化;同一種政策,不同的人會給出完全相反的解讀。

大部分老百姓本身並沒有解讀這樣政策的思路和能力,看到完全對立的解讀,往往無所適從。

即使是專門從事農業相關的從業者,也未必能夠看到農村產權改革的全貌,也有一些媒體編輯為了企業自身的利益而盲目誇大本公司從事的業務,對沒有分辨能力的群眾造成不小的誤導。在自媒體領域裡面也有很多標題黨,為了流量往往語不驚人死不休,不是宅基地新政就是農村房屋要無償收回,要麼把試點政策說成全國政策,要麼把政府發文說成法律等等層出不窮,天天搞的老百姓人心惶惶。

二、授人以漁:農村土地改革的政策出台依賴路徑的五大節點!

在農地圈看來,一黨執政也有一黨執政的好處,最明顯的好處就是對某個領域的改革,思路和政策是連續性的。從而使得政策的解讀者對將來的預測變得有跡可循。這點跟美國有很大不同,最起碼我們不用擔心這個總統發布的醫改法案,下個總統上任就給廢了。

任何一項改革都是遵循一定的邏輯性和基本固定的路徑。中國30多年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也是如此,一般是按照以下的流程:

1、始於自下而上,先由底層實踐探索

任何改革都不是從上到下的創新。所有的改革試點都是老百姓自發的探索實踐。在現有的法律之外老百姓進行的探索,都會對這個探索定義一些私下的雙方都承認的約定。

比如關於三權分離的試驗早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就在溫州的樂清縣展開,那期間關於「堅持集體所有權、完善使用權、搞活經營權」的主張比較流行。後來由於某些原因就停止了。土地分包到戶,其實在60年代初在農民中間也早有探索,只不過在十一屆三中全會才被中央認可推廣。

2、等待時機上位:中央授權地方的試點探索

農民在下面會開展很多的探索實踐活動,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探索都有機會被中央看到並認可嘗試。中央則會根據整體的改革思路和優先順序,在合適的時機選取一些領域作為突破口進行改革嘗試。

農村土地改革面臨的複雜性難以想像,任何關於農村土地的改革都有可能引起對立,甚至激化矛盾。農村土地的改革不得不慎之又慎。

而最常見的方式就是中央授權一些地方對某項制度進行試點。比如從2015年開始的農村三塊地改革試點。在試點的這些地區原來一些法律法規會暫時停止,放手讓地方去做各種自發的探索。

3、試點總結擇優:中央政府對試點總結

試點結束之後,中央會依據試點的目標對各試點進行督查考察總結。比如本次關於農村三塊地的改革,上個月國土部就派出了十幾個督察組去各試點進行督查總結,對農村宅基地的改革試點經過對比之後,明確了余江市宅基地改革位居全國前列。

考察組會針對各試點從幾個不同的方向進行對比,兩個最重要的方向就是效果和可複製性。還是以宅基地改革為例,金寨縣宅基地有償退出,共獲得50億的轉讓費用,這數據在全國試點縣中是最好的。但是卻沒有被國土部門評為最優。具體原因是因為金寨縣的這種嘗試在可複製性上有很大的難度。因為金寨縣這個數據是在一些特殊的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基礎上實現的。這些政策並不具備全國推廣的可能性。

4、政策文件肯定與推廣

各地試點完成之後,相關的部委和中央專門的研究團隊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擬定相應的政策性文件,多以文件、意見、通知、規範等形式公開,並在全國進行發布推廣。

以農村土地的三權分置為例,直到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才承諾,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在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基礎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允許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

農地圈備註:這個時候並沒有出台相應的法律,而是以文件的形式全國推廣。

5、立法:總結後上升到國家法律

全國推廣一段時間之後,運行相對穩定之後,前期全國運行的情況再次加以總結提煉,從而形成法律文字。這個時候就要在全國人大走立法程序。在全國人大經過審議稿、徵求意見稿之後,最終得以公布形成一個具有強制約束力的體系。

三、你了解如何分析農村土地改革了嗎?

知道了以上改革的通用路徑之後,農地圈認為每個人都應該建立起自己分析改革的框架,這樣就不會被各種紛繁甚至對立的信息牽著鼻子走。

為了檢驗效果留個思考題,農地三權分置是土地權利分割的具體實踐,目前應該推進到哪一步了呢?

答案:根據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目前進入推進、完善和進一步的法律表達階段。如何在集體所有權下實現三權分離,亟待政策實施和法律完善的進一步細化。那麼還有哪些問題需要繼續完善呢?舉個例子:

農民土地承包權在進行權利的分割與轉讓時,到底是否受土地所有權制約?

土地經營權是一項從承包權中派生的權利,是否作為一項獨立的權利?

土地經營權的具體權利由承包者與經營者之間自主議定,法律規定如何表達?

土地經營權是一項合約議定期限內的地上權,還是一項完整的財產權?

最後,希望本文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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