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首尔24日综合外电报导)南韩法院二审今天判66岁的前总统朴槿惠25年徒刑,比一审还重。朴槿惠今年7月也因其他罪行被判8年监禁,这意味著除非朴槿惠获减刑,否则待她服刑期满后,恐已近百岁。

路透社报导,朴槿惠去年因贪腐丑闻遭国会弹劾后,被宪法法院判决弹劾成立而下台,她也因此成为南韩首位遭弹劾下台的民选总统。

高等法院表示,朴槿惠勾结崔顺实「索求金钱及其他商业利益」,并迫使公司雇用崔顺实的友人。

「她还强迫私营公司的高阶管理人员下台,严重滥用她作为总统及人民赋予她的权力,并严重侵犯企业运作的自由。」

高等法院坚持原判,表示:「法庭…判处被告25年徒刑,并科200亿韩元(约新台币5.5亿)罚金。」

一审法院今年4月判刑朴槿惠24年,检方提起上诉,望法院加重刑度。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7月宣判,朴槿惠因涉及收受国家情报院特殊活动费案遭判处6年有期徒刑,另外还因违反公职选举法遭判2年有期徒刑。

朴槿惠去年3月31日起入狱,她否认有任何不法情事,也未出庭聆听判决。

朴槿惠是继全斗焕及卢泰愚后,第3位在离任后因刑事指控而被定罪的南韩领导人。全斗焕及卢泰愚在90年代被判犯下叛国及贪污罪名。

另一位前南韩总统卢武铉则在家族涉贪遭调查后,于2009年自杀身亡。(译者:钟佑贞/核稿:徐睿承)10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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