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簋》「闌」字集釋

作者:子喬

現在解釋《利簋》的文章,大都從於省吾先生之說,讀「王在闌師」之「闌」為「管」,謂在鄭州。筆者認為,這種解釋忽視了新世紀以來的新發現和新研究。下面,筆者將彙集諸家的觀點,並斷以己見。

以下按發表時間排列,為顯示方便,統一寫作「闌」,但均以原文為準:

1、唐蘭:「闌地有太室,應在殷都附近。此時,周王朝在掃蕩殷紂軍隊的殘部,武王不會離殷都太遠。」(《西周時代最早的一件銅器利簋銘文解釋》,《文物》1977年第8期)

2、於省吾:闌「應讀為管蔡之管。古文無管字, 管為後起的借字。……為管之初文。後世管字通行而古文遂廢而不用。……管為管叔所封地,……《括地誌》謂在『鄭州管縣』。《周書·大匡》和《文政》,在武王克殷以後,均言『王在管』,可以參證。」(《利簋銘文考釋》,《文物》1977年第8期)

3、張政烺:闌「離商都城不遠,在今何處未詳。」(《〈利簋〉釋文》,《考古》1978年第1期)

4、徐中舒:「其地必去殷都朝歌不遠。於氏以闌為管叔之管,以聲韻及地望言之,其說可信。」(《關於利簋銘文考釋的討論》,《文物》1978年第6期)

5、黃盛璋:「闌必為離紂都不遠的一個重地。……我以為『闌』即『洹』,即安陽殷墟,……」(《關於利簋銘文考釋的討論》,《文物》1978年第6期)

6、蔡運章:「我們認為,『闌師』即偃師。」(《〈闌師〉新解》,《中原文物》1988年第4期)

(按:於省吾先生的觀點信從者眾多,除了早期的徐中舒先生之外,對於後來完全採納於說的文章,本文就不再收錄了。)

以上諸說,多數都認為「闌」地距離「殷都」不遠,這是由《利簋》「甲子……有商,辛未,王在闌師」的時空關係所決定的。但是「不遠」是一個相對的、模糊的概念。如果晚商的都城牧邑在今河南省淇縣(又稱坶、沬、妹、朝歌,不是安陽殷墟),其到鄭州的直線距離有110公里左右,這算「遠」還是「不遠」呢?難說,必須有參照纔行。

在給出確切地點的「管(鄭州)說」、「洹(安陽)說」和「偃師說」中,於省吾先生的「管(鄭州)說」影響最大,信從者眾多,幾乎成為定論。但是,進入新世紀以後,情況發生了變化,據筆者所見,重要的新發現和新研究有以下幾個:

7、王震中先生在2004年發表的《商代周初管邑新考》中認為:

「闌邑即管邑,但……商代的管邑和周初作為三監之一管叔封地的管,不在鄭州一帶,而在商的朝歌以東商代衛地範圍內的濮陽一帶,……鄭州一帶……管地的得名……應該是周公平定三監之亂、管叔被殺之後,管叔的後裔遷到這裡的緣故。」(《2004年安陽殷商文明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9月,第478頁)。

8、李學勤先生在2005年發表的《試論新發現的坂方鼎和榮仲方鼎》中認為(按:「坂」用現在的通行字代替):

「坂方鼎說『王賓文武帝乙肜日,自闌{?亻?冉土}』,事後又說『王返入闌』,可知這次祭祀不在闌地。據後崗鼎銘,闌有大室,而肜日祀典並未在那裡舉行,不難推想,帝辛是前往其父宗廟親行典禮。這便表明,闌這個地方距帝乙宗廟(即周原卜甲的『文武帝乙宗』)不遠,才能於當日之內往返。

闌的相對位置,還能與利簋的記事參照。簋銘雲,周武王於甲子日克商,第八日辛未在闌。《逸周書·世俘》載有辛未前後幾天的事蹟,直到克商第二十一日甲申,還有『百(伯)弇以虎賁誓命伐衛,告以馘俘』,虎賁是武王親軍,受命伐衛,同日告捷,足證武王一直沒有離開商都一帶。不少學者讀『闌』為管,認為即今鄭州,我也曾從其說,現在考慮,恐未必是。」(《文物》2005年第9期)

9、鄭傑祥先生在2013年發表的《周初銅器銘文「王在闌師」與「王祀於天室」新探》中,雖然仍從於省吾說,讀「闌」為「管」,但與大多數同類說法不同,他認為管地不在今鄭州管城區,而在鄭州石佛鎮一帶(《中原文化研究》2013年第4期)

王震中先生的觀點可以稱為「濮陽說」,但此說的重點在於證明「管」在濮陽,若「闌」讀為「管」可信,則「闌」地纔在濮陽。《坂方鼎》與李學勤先生的解讀則提供了「闌」地與帝乙宗廟(也應在殷都即今淇縣一帶)「能於當日之內往返」的線索。戴文濤女士在2008年發表的《利簋銘文匯釋》中,遺漏了王震中、李學勤兩位先生的重要觀點,並對蔡運章先生的觀點做了錯誤的理解和轉述(《安徽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1月,第17卷第1期)。

筆者認為,《坂方鼎》的這個線索非常重要,因此下面就考察一下,以上諸說的地點距離殷都(淇縣)能否「於當日之內往返」(當時的路徑不詳,所以用直線也即最短距離作為參考):

1、蔡運章之「偃師說」:偃師商城遺址距離淇縣約160公里。

2、於省吾之「管(鄭州)說」:鄭州管城區或石佛鎮距離淇縣約110公里(按:管城區與石佛鎮很近,不超過10公里,這裡暫不區分)。

3、王震中之「管(濮陽)說」:濮陽(具體地點不詳)距離淇縣約80公里。

4、黃盛璋之「洹(安陽)說」:安陽小屯村距離淇縣約60公里。

讓我們根據《坂方鼎》的線索,分析一下以上四說的可能性:

如果是騎快馬,而且中途可以多次換馬,160公里當日往返(320公里),在理論上是能夠實現的(但辦事的時間就很有限了)。然而商王去祭祀,肯定不會是以這種方式去趕時間,事先應該有所規劃。

我們假設商王的隊伍裏沒有徒步者,而是以馬車的速度行進,且沒有輜重。馬車的實際速度受制於很多因素,比如:馬的情況、車的構造和質量、路的情況、駕車人的技術、乘車者對顛簸的承受程度以及時間上的實際需要等等,一般為每小時20-40公里(不包括馬沒有跑的情況)。由於資料匱乏,我們暫時無法推算商代晚期馬車的一般速度,但是速度過快,乘坐者(王)肯定會很不舒服,因此我們暫時按每小時20公里計算,相當於傳統家用自行車的最快速度,已經比較快了。

可以看出,「偃師說」和「鄭州說」是能夠排除的,如果考慮到休息和祭祀的時間,「濮陽說」也可以排除。「安陽說」基本上符合條件,但休息和祭祀的時間就很緊張了,再考慮到我們是按直線距離估算,而且是假設隊伍裏沒有徒步者,那麼60公里(往返120公里)可以說已經是上限了。就算是現代社會,我們到60公里外的異地去參加典禮之類,往返常常也需要一個白天的時間。

然而,「安陽說」的問題是:首先,商代本有「洹」字,卜辭常見,指洹水即今安陽河。「洹」字從「水」從「亙(xuān)」,「亙」亦聲。「亙」象水流迴環之形,正與洹水圍繞殷墟的情形相似(趙誠:《甲骨文簡明詞典》,中華書局,1988年1月,第2頁);其次,「洹」為水名,雖然有些水名可以轉為地名,但具體到「洹」字,未見商周之際以之稱呼安陽的例子。因此,「闌」讀為「洹」指安陽殷墟還只是可備一說而已。

實際上,筆者認為「闌」地距離殷都(淇縣)在40公里以內最為合理。當然前提有三個:

1、《利簋》的「闌」和《坂方鼎》的「闌」為同一地。

2、對《坂方鼎》「闌」地距離帝乙宗廟「能於當日之內往返」的解讀是正確的。

3、帝乙宗廟在晚商的都城牧邑(朝歌)即今淇縣一帶。

對於第1點,雖然可能性很大,但仍不能百分之百確定。對於第2點,由於「自闌{?亻?冉土}」和「返入闌」這兩個活動均在「乙未」日下,所以可以確定是當日往返。「自」是「從」、「由」的意思,表示是從「闌」地出發去帝乙宗廟舉行祭祀,當日返回。如果是在當日之後返回的,則應寫出具體是哪天,如《利簋》「甲子……辛未……」、《天亡簋》「乙亥……丁丑……」等對王的活動的記錄,都是如此。對於第3點,既然帝乙、帝辛時代的都城均在牧邑(朝歌),則帝乙的宗廟不在這裡的可能性不大。

還有必要補充一點:即使沒有《坂方鼎》提供的線索,「偃師說」也是可以排除的,因為太遠了。正如曹漢剛先生所說,如果辛未日是克商之後的第八天(不算甲子日為第七天),武王是不可能到達偃師的(曹漢剛:《利簋為成王世作器考證》,《中原文物》2014第3期)。可是,曹漢剛先生卻認為,如果「王在闌師」的「王」是成王,而辛未日屬於成王世,則「偃師說」就可備一說了,而筆者認為「利簋作於成王世」之說不可信,詳見拙文:《新見〈玉苟盉〉「穆王」為生稱說》(sohu.com/a/198081804_31)。

總之,根據《坂方鼎》提供的線索,「闌」地到淇縣的直線距離不超過60公里的可能性較大,又以不超過40公里的可能性為最大。「偃師說」、「鄭州說」、「濮陽說」因距離遠而值得懷疑;「安陽說」雖然可備一說,但是也存在商代本有「洹」字以及當時「洹」字可否指安陽的問題。我們或許可以借鑒王震中先生的思路:「闌」可以讀為「管」,但當時的管地並不在鄭州,而是在殷都(淇縣)東面很近的地方,只是不會遠到濮陽。無論如何,《利簋》「闌」地的具體位置,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2017年10月23日 初稿

2017年10月25日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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