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遭布袋弹射眼恐「永久失明」 罗冠聪点港警「十宗罪」
香港逃犯条例修订风波带出一场又一场的游行示威活动。11 日的港岛东大游行,演变成示威者在多区的游击抗战。当天晚上 7 点多,有示威者聚集在尖沙嘴警署外,遭警方多次发射催泪弹驱离。混乱中一名女性黑衣人被布袋弹击中眼睛,当场血流如注。
综合港媒报导,事发当时港警由高处发射布袋弹,击中该名女性,力道之大,连护目镜都被打穿,女子右眼被打中受伤倒地,被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治疗。根据医生说法,女子右侧脸骨碎裂、眼皮和泪管撕裂,「确定永久失明」,让香港民众感到非常震惊。也让香港前立法会议员、香港民主派政党「众志」创党主席罗冠聪,在脸书上痛批港警滥权施暴的程度「史无前例」,毫无顾忌地犯下战争罪行,丧尽天良。
罗冠聪 11 日午夜在个人脸书贴文,声称对这起事件感到极其痛心,并点出港警的十大罪状,包含插赃嫁祸示威者、向记者疯狂开枪、记者遭攻击时袖手旁观、在港铁葵芳站内发射催泪弹枪恐致伤亡、在太古站内用脚踢市民并「行刑式」开枪扫射示威者等等。
罗冠聪表示,港警和香港政府的滥权事件多到不胜枚举,难以详述;并反问「这笔血债,林郑月娥、香港政府、黑警处要如何偿还?」并表明这场仗一定要继续,直至政府、黑警在制度中得到相应的惩罚,权力得到制衡。如此黑暗腐败,无人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