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老店鸭肉珍兄弟争产 。(图/记者宋德威摄)

▲高雄知名小吃店「鸭肉珍」爆发兄弟争产,吴登珍和吴龙男各自在起家厝外张挂迁移布条 。(图/记者宋德威摄)

地方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知名小吃摊「鸭肉珍」爆发兄弟分家争产,鸭肉珍创办人老三吴登珍,为了拿回登记在四弟吴龙男名下的新乐街「起家厝」,上法院对簿公堂,一审原判兄弟分家时已经讲好老店舖分给四弟吴龙男,但二审认为,「鸭肉珍」是吴登珍独自经营,当初房产只是借名登记在四弟名下,改判房子应还给吴登珍。

「鸭肉珍」位于高雄市盐埕区新乐街上,现年82岁的吴登珍从1955年开始摆推车卖阳春面,当兵后,把面摊让给现已过世的二哥吴登有经营,1950年,吴登珍退伍后,改在面摊旁卖鸭肉、冬粉,因为生意好,四弟吴龙男也开始到摊子上帮忙。

兄弟合伙做小吃在地方上传为美谈,1998年首度登上媒体时,还是个「没有招牌有口碑」的无名面摊,可是吴登珍在2016年发现,四弟的儿子疑似侵吞客人买鸭肉的钱,兄弟因此闹翻,新乐街老店舖外至今挂著两张大布条,红色的是吴登珍挂的「鸭肉珍迁移到五福四路」,黄色的是吴龙男写的「兄弟分家『鸭肉本』迁移到富野路」。

双方除了各自摆摊做生意,也为了争老店舖而上法院。

▲▼ 高雄老店鸭肉珍兄弟争产 。(图/记者宋德威摄)

▲ 老三吴登珍创立的「鸭肉珍」现在搬到五福四路,客人络绎不绝 。(图/记者宋德威摄)

吴登珍指出,新乐街房地是他在1972年向前屋主林张冬瓜购买,当时因母亲交代他要照顾弟弟,他才借名登记给吴龙男,吴登珍还强调,摊子一直没有招牌、商号,因为他是老板,大家习惯了用他名字中的「珍」来称呼摊子叫「鸭肉珍」,且店内生财器具到压枝采购,甚至房屋税、营业税都是他去处理包办的,现在希望能把房子登记回自己名下。

但吴龙男否认表示,他们兄弟间是合伙关系,房子登记在他名下,就是因为合伙关系的利益分配,家人也曾出庭作证,称当初兄弟分家时,已经约定房地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一审法院因此判吴登珍败诉。

但高雄高分院二审认为,吴龙男有家要养,却一方面声称是「鸭肉珍」合伙人,没有支薪,一方面又说家里有开销的话,会从鸭肉摊拿钱,说法矛盾;而店内事务全部由吴登珍一人包办,与一般合伙关系不同,因此认定吴登珍独资购买房产,借名登记在地地名下,并雇用弟弟在店内帮忙的说法较为合理,改判吴登珍胜诉,四弟吴龙男应把房产登记回给吴登珍。本案上诉最高法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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