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6 19:41

[记者陈恩惠/台北报导]经营投资软体、以推广股市「用小钱赚大钱」为理念的管理顾问公司负责人陈道明,因公司欠缴6年度的营业税、营利事业所得税合计达5900万元,移至行政执行署台北分署后,发现陈男有处分、隐匿公司财产的行为,且拒绝缴回处分财产,昨天通知他到案后留置,并向台北地院法官声请后裁准管收,陈男立即被送进管收所。

台北分署指出,坤杪创新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欠缴2007至2012各年度营业税及营利事业所得税,累积约新台币5900万元,陈男为公司实际负责人,长期从事贩售投资软体及投资教学等业务,并多次于报章杂志以笔名撰拟相关投资分析文章。

据悉,国税局2011年底通知坤杪公司提供簿册等资料供查核税务后,陈男却在2012年4月间将公司存款200余万元汇入自己的个人帐户,同年7月又将公司负责人变更,改为黄姓男子挂名,但他仍持续主导公司事务,9月间又将公司在北市杭州北路购置的2000余万元豪宅预售屋的权利价值,转让到陈男实际掌控的另间公司,以致税单送达后,公司名下无任何财产供执行缴纳欠税。

台北分署说,陈在收到国税局税务调查通知后,竟处分公司存款、资产移转他人,又不愿将处分的财产用于缴纳欠税,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台北分署昨(25)日通知陈男到案说明,认为他有隐匿、处分公司财产等相关行为,于是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管收获准。

台北分署提醒民众,收到税务调查通知后切勿为逃避纳税义务而有隐匿、处分财产行为,且纵使由他人挂名登记为公司负责人,执行机关仍将实质认定并使实际应负责之人承担其法定义务,以维护公法债权,实现租税正义。

  • 行政执行署台北分署发现陈男有处分、隐匿公司财产的行为,且拒绝缴回处分财产,昨天通知他到案后留置,并向台北地院法官声请后裁准管收。图为北院门口。(资料照)

    行政执行署台北分署发现陈男有处分、隐匿公司财产的行为,且拒绝缴回处分财产,昨天通知他到案后留置,并向台北地院法官声请后裁准管收。图为北院门口。(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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