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被新闻报道的间谍风波刷爆了朋友圈,对被间谍策反、利用的话题再一次拉上我们话题,所以今天小编带大家来普及一下关于国家安全教育的相关问题。

  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基本利益,是一个国家处于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0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国民安全、领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在现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信息安全尤为重要。

  在「2018-雷霆」专项行动破获的百余起台湾间谍事件热度还在不断升级。这轮台湾间谍情报活动曝光集中、波及面甚广,又事关国家安全之本,引得网友们如此关注也是必然。

  由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合力播报涉谍案件本就十分罕见,而这次《焦点访谈》连续两天,以上、下分期的形式详细报道多个案例,明确剑指「危情谍影」。官方高调点名,非比寻常。

  在本次破获的案件数目逾百,什么概念?以2014年为对比,当时官方公布的2009至2013年破获的台湾相关策反案件,4年共计40起。眼下曝出的数量级妥妥越过以往——谍影果然「重重」,且间谍行动即密布在日常周遭。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一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是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三是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四是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是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是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刑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罪是如何规定的?主要有12种:背叛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

  哪几类网路行为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发现以下失密、泄密和窃密情况时,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

(2)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

(3)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

(4)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的。

  公民作为国家人员组成部分,应当有著爱国主义情怀,时刻注重国家利益,因为国家利益是以不同形式在不同程度上体现著国民的个体利益和国民的公共利益,并最终服从于国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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