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全款买房,房子归谁?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一般来说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

具体而言:结婚前一方全款买房或已还清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属于自己;婚前一人出资,但房屋落在对方名下,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一人出资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

而结婚后买的房子,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钱。

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子归谁?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长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父母出资,房子算谁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没有结婚,双方婚前共同买的房子归谁?

1、如果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且另一方也出钱了,那么分手时,房子归登记方并应当返还另一方钱财。

这里有个前提,即出钱一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支付了房款,如果没有证据,很难得到保障。

2、如果房子是登记在2人名下,但产权上未记载份额,双方也没有另外约定份额,则按共同共有一人一半。

3、如果写的是2个人的名字,且约定好了分配比例,则一方需支付另外一方其支出的首付费用,房屋价格增长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婚前买房是中国一大传统,婚姻与房子的紧密联系是谁也无法否认的,但了解房子归属情况也是十分有必要的。

如果因为婚姻破裂走上法庭,法院在处理婚姻财产分割问题时,会根据婚姻破裂的原因适度倾斜,比如一方为过错方,则承当责任更多。另外,如果双方达成了分割约定,法院也会尊重当事人的意见。

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

一般情况下,共同买房时房产证上要载明两个人的名字,则应双方亲自到场;

如一方不能到场办理手续,则必须办理公证授权委托手续。

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

较个人买房而言,婚后共同买房所需提供的证件要多一些。除了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要提供结婚证等。

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

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此外,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最好提前约定好各自所占的比例,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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