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在緬甸辦事手續繁雜,而且規矩還多。很多條例在事前是沒有的(主要是太偏門了,完全沒有接觸過),事發之後就成了催命符。比如近1年時間內,曼德勒市政委員會(MCDC)對違規建房者罰款共獲近35億緬幣罰款。

曼德勒市政城市發展委員會建築與貨物倉庫管理局一名高級官員日前透露,曼德勒市政府,對市政轄區內違規建房者進行了罰款,1年時間內,共獲近35億緬幣罰款額。

這位高級官員告知,市政府對無證建設、超出許可建設、未獲許可證就提前建設等違規操作進行了罰款,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初,已獲近35億緬幣罰款。

曼德勒市政城市發展委員會,在市政轄區內每年都給予批複4500-6000棟房屋建設許可證。而且對建築物的格式有相關規定,如超出許可建設,1平方英尺罰款15000緬幣。未獲許可證就提前建設房屋,被發現1平方英尺罰款15000緬幣。

曼德勒省建築業協會副主席吳登梭稱,1平方英尺罰款15000緬幣有些高,繳納這個罰款額不容易,因為每個人的具體情形不一樣,所以希望能給以降低罰款額。以前政府規定建房時,需預留一定的區域,後面留4英尺、前面5英尺,旁邊3英尺,這個也很困難,因為土地緊張,有些地區的地塊可以這樣預留,有些則不行,因為本身的建築地塊就不大,預留之後就更加突兀。

該名高級官員稱,對於無證建設,我們希望民眾們能向相關部門進行申請,因

為我們希望房屋能根據城市規劃藍圖,進行系統化的建設。

據悉,曼德勒市政部門把獲得的罰款,多用於道路、橋樑、水溝等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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